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1-009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1年5月27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C座5A层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成卫文女士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股份30759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投票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0759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 0股弃权。
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759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 0股弃权。
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759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 0股弃权。
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759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 0股弃权。
5、《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30759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 0股弃权。
6、《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30759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 0股弃权。
7、《关于为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30759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 0股弃权。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中矩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