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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预付卡备付金
    酝酿更严格监管
    2011-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丹丹 ○编辑 王晓华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王晓华

      

      日前,《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下发,在强力约束购物卡这一“灰色地带”的同时,也把另一个难题摆在管理者面前——预付卡的备付金安全问题。记者日前从央行获悉,央行正在抓紧制订备付金的存管和购物卡业务管理的相关内容,以防范资金风险。其中,正酝酿对备付金更严格的监管。

      预付卡最大的风险就是客户预付款的安全性问题。因为目前预付卡发行企业的注册资金较小,而客户的预付款金额庞大,一旦预付款被挪用或损失,单凭企业的注册资金,基本不可能赔偿客户的损失。

      然而,在央行先后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管理细则》里,对于客户的预付款,即央行所称的备付金管理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

      客户备付金是指客户自愿委托支付机构保管的、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的货币资金。

      “如果把预付卡的发行企业比作银行,备付金就相当于客户存入银行的储蓄,目前全行业的备付金总额相当可观。但是法律有明文规定保护储户存款权益,却没有一个法律哪怕是行政办法保护购物卡客户的利益。”某位购物卡发行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

      在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中,能找到的最直接保护客户预付款的规定就是一年前出台的《办法》中提到,“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

      在《意见》中再次明文强调,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同时,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但是截至今日,在整个支付行业中,支付宝是唯一一家委托工行每月对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做托管审计的企业,并每月公开托管报告。在多用途预付卡领域,尚无任何企业对外公开其备付金去向的相关细节。

      此前,坊间就有传闻称,央行正在制订关于预付卡以及备付金管理的详细规定。央行也于5月31日公开表示,央行要抓紧制订、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多用途预付卡备付金存管以及发行、使用、受理行为,防范资金风险。

      管理层对备付金监管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在预料之中。毕竟,预付卡发行公司曾挪用客户的预付资金,或投资股市、房产,或设立典当行、担保公司,再用投资赚来的钱“洗干净”挪用的资金,这段原始积累的灰色历史早已不是秘密。

      在2003年至2007年,北京的预付卡发卡方——资和信旗下的三家子公司就曾多次出现在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上。据统计,他们曾先后投资过中青旅、中视传媒、厦门信达、精达股份和上海家化等多只股票。

      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此前也曾介绍,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范围、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新的支付工具推广,这个领域一些固有的问题逐渐暴露,新的风险隐患也相继产生。如客户备付金的权益保障问题、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中的违规问题、反洗钱义务的履行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