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3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11年6月13日下午15:00 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拟收购甘肃瓜州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11年6月16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华子玉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拟收购甘肃瓜州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