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 宝诚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1-014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9:30在北京市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数18,750,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0%。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予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8,75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大会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 原文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
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与资产管理;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财务咨询。”
第一百零六条 原文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修改为:
“董事会由9-1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在此区间内确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原文为: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为: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定为准。股东大会决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项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8,75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陈胜、张裴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