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大成股份 编号:临2011-028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1年6月24日召开通讯会议,本次会议应行使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化学农药、基本化学原料的生产、销售;公路货物运输;餐饮、住宿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非出版物印刷(限淄川化工厂);批准范围的进出口业务;钙塑箱、塑料瓶的生产、销售。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化学农药、基本化学原料的生产、销售;公路货物运输;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限淄川化工厂)。一般经营项目:批准范围的进出口业务;钙塑箱、塑料瓶的生产、销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大成股份 编号:临2011-029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25号
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7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应凭下列证件于2011年7月11日上午9:00 - 11:00、下午2:30 - 4:3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
4、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下午4:30时。
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洪沟路25号
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沈旭艳
邮政编码:255009
联系电话:(0533) 2118118
传 真:(0533)2113511
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4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指示: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