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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1-0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时,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六楼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志茂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13,967,5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37.4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聘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海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蓝永强、吴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