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2011-015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8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代表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见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人 |
代表股份总数(股) | 68,857,949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36.73 |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伟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和王清华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 议案 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8,857,94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68,857,94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3 | 《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 68,857,94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4 | 《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8,857,94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5 |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8,857,94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6 |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68,857,94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 | 《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8,857,94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8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 11,243,156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9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243,156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10 | 《关于公司调整与六家商业银行相关专用汽车按揭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 68,857,949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关联股东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57,614,793股)在审议上述第8、9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和王清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