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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健米业大股东退出时间表未定
    2011-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魏梦杰 ○编辑 全泽源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全泽源

      

      对于金健米业大股东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下称“常德分行”)退出一事,从2006年常德农行入主之时起,市场便一直存有预期,尤其是自农业银行成功IPO之后,预期更加强烈。但记者近日从接近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士了解到,虽然农行曾多次表示退意,并几次发函与上市公司就此问题进行沟通,但具体的退出时间表至今仍未出台。

      农行IPO之时,便有投资者就此问题与农行高层交流。但是所得到的答复为,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要求,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接近市场价格。农行计划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快完成处置。

      常德分行所持有金健米业股权有特殊历史原因。2005年,金健米业原大股东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股权被依法拍卖,但三次拍卖均告流拍。次年,法院裁定将金健米业的1.46亿股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1.59元/股,折价抵偿农行贷款本息合计23214万元,其中本金21885万元,利息1329万元。2006年6月13日,农行常德分行将金健米业1.46亿股国有法人股正式过户名下。由此,农行成为金健米业最大的法人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3.27%。

      在当时的收购报告书中,常德分行便声明,因清收贷款而成为金健米业的第一大相对控股股东,没有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常德分行同时表示:“我行应当在二年内处置已持有的股份。”

      在2009年7月,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对金健米业下发的整改通知中,关于常德农行持有公司股权的问题被再度提及。“常德市农行作为一家金融机构,持有公司股权只是一种过渡性安排,除提供融资便利外,在业务方面不能为公司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作出战略规划,其在收购时也承诺‘依照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我行应当在二年内处置已持有的股份’”。对此,上市公司予以回应称,公司已向大股东行文汇报,协助开展重组工作。

      从另一种角度而言,常德分行迟迟未能履约亦是有其缘由。首先,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要求,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接近市场价格。然而,金健米业近年来一直处于微利状态。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02元,而目前公司股价已经浮动在8元上下。从常德农行角度而言,协议转让股价价格必须接近市价。从接盘方而言,以8元左右的价格购买每股净资产1.02元的股权,又有谁会为此买单?也或许成为常德分行欲走还留的一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从常德农行对金健米业的零星减持中,可以摸到些许蛛丝马迹。以今年为例:5月25日,金健米业披露常德分行于年内有过两批减持。常德市分行于3月22日至3月31日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权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加上5月18日至5月23日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股权204万股,年内共累积减持股权6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至此常德分行仍持有金健米业股份1.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