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保证结果公正
⊙记者 马婧妤 周翀 ○编辑 王晓华
与常规业务相比,监管部门在创新业务的行政许可上更加强调审慎性,事实也证明,入口的“严把关”为创新业务在试点过程中风控得当、运行平稳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监管部门对创新业务的审批特点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过程中尤为典型。”国泰君安证券财务总监蒋忆明介绍,监管部门对待创新业务行政许可的态度“审慎而积极”,“谨慎是指必须把风控、管理制度做好;积极是并不因为有很多风险因素而畏首畏尾。”
去年1月2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首批试点证券公司的选择标准及专业评审的要求做出具体规定,明确证监会审核证券公司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情况、风险控制指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组织技术系统全网测试,并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首批试点证券公司的做法。同时,要求各证监局根据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及其他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安全、技术系统建设、账户规范、内部管理、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合规情况出具监管意见。
首批“两融”试点评审的入围券商共11家,最终确定了6家,“虽然我们对自己公司的业务水平都有充分的了解和信心,但评审前对结果的公平性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顾虑,可是真正进入评审操作阶段之后,这种顾虑就打消了。”
蒋忆明回忆说,证监会进行“两融”许可时,中国证券业协会事先公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则,制订了涉及4方面,16大项指标,200余个要点在内的评审标准,协会同时对融资融券评审专家小组名单进行了公示。
评价过程中,协会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织专业评价会议,在会上对试点券商进行问询、专业评价和打分,申请试点资格的券商现场答辩,并对评价全过程录音录像,评审专家填写工作底稿,实现过程“留痕”,评审结果也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接受了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在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的申请、审核的过程中,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公司制订实施方案、两所一司联网技术测试、协会组织专业评价、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模式,严格做到了‘三公’原则,其分工明确、标准公开,评审过程科学、专业、公平,从而保证了结果的科学、专业、公正。”蒋忆明评价。
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的审批方式和结果在证券行业内和市场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可。首批6家试点券商业务上线以后,在“专业评价+全网测试+证监局现场检查”综合把关的保证下,融资融券试点业务审核稳步推进,申请开展“两融”业务的券商又分两批先后入围试点名单。截至目前已有25家券商获准开展“两融”试点业务;到6月底,沪深市场融资融券余额规模已增长至274亿元,市场投资者数量超过5.5万人,为日后试点业务“转常规”奠定了基础。
“‘两融’交易上线已有15个月,回过头来看,由于业务审批在入口处保证了专业性、体现了‘三公’原则,实际运行中该业务没有出现大的系统风险,全行业极少出现强制平仓情况,媒体对其整体评价也较为正面,这进一步印证了融资融券的行政审批是科学、合理和有效的。”蒋忆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