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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行业发展需求 行政许可体现“质”与“稳”
    2011-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周翀 ○编辑 王晓华

      ⊙记者 马婧妤 周翀 ○编辑 王晓华

      

      证券公司行政许可扮演的是行业发展“把关人”的角色,实现的则是服务行业发展的诉求。国信证券副总裁陈革介绍,在占证券公司营收大头的经纪业务的规范发展上,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尤其贴合行业需求,体现出了“质”、“稳”二字。

      1998年开始,中国证券市场进入管理体制改革和理顺阶段,银行与证券开始分业经营,1999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营业部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证监会正式履行营业部设立的审批职责。

      陈革总结,按照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证监会对营业网点的审批管理经历了三个阶段。

      1999年到券商综合治理以前,监管部门规定证券公司平均每家证券营业部上一年度日均交易额超过500万元的可适当新设证券营业部,2000年11月,为加快证券市场的发展,解决开户难以及缓解垄断高佣金与低服务的矛盾,证监会发文表示,在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工作的基础上,允许新设证券服务部。“这一阶段审批的主要特点是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要,推动证券市场快速发展,降低了证券营业部设立的门槛,实际上是放开了营业部的新设。”陈革说,1996年到2002年,国信证券通过新设和收购,营业网点由当初的7家营业部,上升至26家营业部和1家服务部,实现了由区域性券商向全国性券商的跨越。

      随着营业部新设门槛的降低,证券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当时的监管体制难以适应急剧膨胀的投资者队伍,营业部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事件时有发生,证券行业爆发系统性风险,并于2004年迎来多年的清理整顿。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2006年9月,监管部门在《证券公司设立审批》行许可项目中特别说明,“现阶段,原则上暂停批准新设证券公司以及专业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服务部等营业性分支机构”。“在清理整顿期间,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对新设网点进行严格管制,审批的特点主要是问题券商的托管与收购,券商新设营业网点审批基本上处于暂停状态。”

      2008年,券商综合治理顺利收官,行业风险得到全面化解,国内券商逐步实现保证金第三方存管,为券商营业部设立转入常规化创造了条件。随着《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在2008年6月发布,冰封6年的新设营业部政策最终解冻。按照新的要求,分类监管评审达到 BB级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券商可在全国范围新设营业部。此后2年中,国信证券营业部以平均每年9到10家新设的速度加快发展,共完成4批19家营业网点的筹建工作,使公司的营业网点数量由两年前的45家,上升到目前的64家。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发展在不同阶段体现出了不同的特征和需求,这些特征和需求正是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工作的背景和依据。”陈革表示,综合看来,营业网点的行政审批体现出了“质”和“稳”。“质”即质量,体现于始终关注营业部风险控制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稳”即“平稳”,体现于关注和依据行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需求,使营业部设立更加有序,稳步地发展。

      除此而外,随着营业网点设立常规化,证券公司新设营业部的审批标准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不断简化,审批效率也大幅提高。

      新设证券营业网点工作开展初期,由于各地证监局对新设证券营业网点的政策理解和执行上有差异,很多申请设立证券营业网点的券商不得不奔波于各相关证监局进行反复的沟通公关,给相关券商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和负担。对此,证监会职能部门认真收集听取了业界意见,协调指导证券业协会及各证监局,制订公布了《证券营业部相对饱和地区城市名单》,确保了审核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做到审核过程公正、公开、透明,广受券商欢迎与赞赏。

      2008年新设营业部开闸之后,国信证券获准新设营业部24家,超过此前18年23家新设的累计总数,“我们的申报材料也由试点初期的600多页/份简化为当前的100多页/份,受理审批时间也由初期的一个多月缩减到目前的半个多月。”陈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