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官“旋转门”
⊙彭兴庭
在沪深股市A股市值排名前50位的上市公司中,有34位政府退休高官任独立董事,其中不乏副部级以上高官。调查称,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聘请的前官员总数达1599人,其中467人在上市公司的职务是独立董事。有专家说,企业聘官员并不看重其“工作能力”,其用意和目的只能意会。
退休高官到企业当高管、做顾问,这种“颐养天年”的方式,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发达国家,都司空见惯。在日本,就有个惯例,金融当局的官员退休后可以到民间银行部门担任要职,这就是所谓的“下凡”现象。通过这种方式,以往清贫的官僚可以获得高额报酬和退休金。而在美国,政府高官和商界高管之间的角色转换更是稀松平常,以至有了一个专门的术语来形容,即“旋转门”(Revolving Door)。
美国审计署曾发布一份报告说,2004年至2006年两年间,共有2435名前五角大楼官员被52家防务承包商聘用,其中7家大型公司聘用的人数就达1581人,报告估计至少有422人从军界进入企业界之后,与从前所在部门有业务往来。此外,在美国国会,有40%的离退职议员在过了法定的回避期后就进入了游说公司,摇身一变成为说客。当然,美国“旋转门”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美国总统,他们除了写自传、忙演讲、出席商业活动之外,另一个吸金的途径,就是担任各大财团的顾问。
美国大多数民众对“旋转门”似乎并不排斥。财发够了,到政府部门过过官瘾,不想当了,就下海捞钱,这些角色转换似乎也切合美国的自由主义精神。当然,这并不表示美国的“旋转门”没有问题,“旋转门”转出麻烦,转出腐败,也一直是美国民众热议的话题。不过,美国的法律和制度也一直在成熟当中。从1978年的《政府道德法》开始,对“旋转门”可能造成的利益冲突和腐败问题,美国司法就有了严格的限制。比如,对前政府官员从事游说、谈判等活动设置1年、2年、5年或终身不等的冷却期等等。
对于退休高官的“旋转门”,借鉴国外的经验,我认为应加强对高官职后权力的消磁。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102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应该算是我国关于“旋转门”的限制条款了。但是,这一条款到目前为止,仍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而且,责令改正、清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显然太轻。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