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1-028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同意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江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股权部分转让的议案》
1、江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概况(以下简称“江西杭萧”)
江西杭萧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200万元,地处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公司持有其87.735%的股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江西杭萧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5,239,137.8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8,504,637.38 元,负债为人民币66,734,500.44元。
2、本次股权转让的情况
考虑到江西杭萧未来发展及其战略实施,公司此次拟将所持江西杭萧15%的股权转让给陆拥军先生,其将参与江西杭萧的公司治理和经营。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按江西杭萧2010 年12月31 日的账面净资产额确定,即每1 元出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740473796元,此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5,775,695.60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江西杭萧72.735%的股权,陆拥军先生持有15%的股权,郭立湘先生持有6.265%的股权,童根树先生持有6%的股权。
陆拥军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1-029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江西杭萧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考虑到江西杭萧未来发展及其战略实施,公司将所持江西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西杭萧”)15%的股权转让给陆拥军先生,其将参与江西杭萧的公司治理和经营。此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5,775,695.60元。陆拥军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故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属于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陆拥军,男,中国籍,本公司副总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江西杭萧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5,2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87.735%的股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江西杭萧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05,239,137.8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8,504,637.38 元,负债为人民币66,734,500.44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按江西杭萧2010 年12月31 日的账面净资产额确定,即每1 元出资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740473796元,此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5,775,695.60元。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江西杭萧未来发展及其战略实施,公司将所持江西杭萧15%的股权转让给陆拥军先生,其将参与江西杭萧的公司治理和经营,有利于江西公司的发展,同时,此次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六、独立董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以考虑江西杭萧未来发展及其战略实施为目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