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1-03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未对议案被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中议案审议表决的比例数据填报有误,现将议案表决情况进行更正,以下更正对议案被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未造成影响。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82,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62%;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3%。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82,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60%;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之发行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以下内容);
2.1、发行规模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2.2、发行数量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2.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2.4、发行对象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2.5、发行方式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2.6、债券期限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2.7、募集资金用途
原为:赞成354,272,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80%;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2%。
现更正为:赞成354,272,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15%;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2.8、决议的有效期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2.9、上市场所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2.10、担保条款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7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90,0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81%;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原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77%;反对482,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62%;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3%。
现更正为:赞成354,270,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09%;反对482,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60%;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为:赞成354,245,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2448%;反对507,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91%;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3%。
现更正为:赞成354,245,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39%;反对507,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30%;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报酬议案》;
原为:赞成353,855,0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41.1994%;反对898,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046%;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3%。
现更正为:赞成353,855,0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8%;反对898,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532%;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除上述调整外,原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二、律师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文艳、王瑛
3、律师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未对议案被审议通过的表决结果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