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天目 编号:临2011-3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股东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知,该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本公司股份693万股。目前,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天目 编号:临2011-32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收到独立董事颜春友先生的辞职报告,颜春友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由于颜春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颜春友先生将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天目
股票代码:6006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601
股份变动性质:新增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1年7月26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了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ST天目:专指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6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出资额: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号码:44030460225976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经营期限:2011年4月28日至2014年6月30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571984453
主要出资人: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持有合伙企业9%出资份额,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天津长城国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有合伙企业6%出资份额,与深圳长城国汇共同作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合计44名,共出资8500万元,持有合伙企业85%出资份额,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决策及经营。
通讯方式: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601
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80万元,主要股东为: 宋晓明持有33.4377%的股份;广州市金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1.0827%的股份;深圳鹏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3.7676%的股份;湖南长沙众旺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持有17.6056%的股份;周晓东持有3.8292%的股份;石朝民持有0.2772%的股份。
天津长城国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结构为: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95%,广州市金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兼职 |
宋晓明 | 首席执行官 | 男 | 中国 | 广州 | 无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国农科技5%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天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发展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2011年7月26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上市公司股份69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权质押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累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693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9 %。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 | 本次增持股份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股数(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
2011年7月 | 6,930,000 | 10.46 |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上述信息外,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起前 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ST天目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以及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六、备查文件
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 |
股票简称 | *ST 天目 | 股票代码 | 60067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60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直接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列 | 持股数量:6,930,000 股 持股比例:5.6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