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38 股票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11-009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7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53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4日
● 除息日:2011年8月5日
● 现金红利到账日:2011年8月10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6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 发放年度:2010年度
2、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561,163,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计 95,397,877.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94,097,701.92 元结转下一年度。
3、对于自然人股东,先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规定以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3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53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对于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7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4日
2、 除息日:2011年8月5日
3、 红利发放日:2011年8月1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8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21-63238888
3、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东楼32层
4、邮政编码:200001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