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编号:临2011-043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3月30日,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气”或者“本公司”)与上虞市天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天道”)及中国农业银行上虞市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卧龙电气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上虞市支行向上虞天道贷款2.2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三个月,年利率1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1-017号公告。2011年6月28日,公司四届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原委托贷款展期一个月,其他条件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1-036号公告。
截止2011 年7月29日,公司已收回上虞天道公司全部借款本金2.2亿元,并已结清相应利息。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0-044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定于2011年7月29日在烟台东源变压器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黎明委托董事邱跃出席,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建乔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1-045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1-046号公告。
该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予换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建乔先生、邱跃先生、刘红旗先生、黎明先生、朱亚娟女士、陈嫣妮女士、沃健先生、杨启明先生、吴建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沃健先生、杨启明先生、吴建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一致通过了对以上九位候选人的提名。(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需经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张志铭先生、沃健先生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9日下午14:00时;
3、会议地点:浙江省上虞市人民西路1801号,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王建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提名邱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提名刘红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提名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提名朱亚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提名陈嫣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沃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吴建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提名杨启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陈体引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
(2)提名方君仙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
3、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1、第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1年9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2011年9月6日-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上虞市人民西路1801号,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2300
联系电话:(0575)82176629,传真:(0575)82176636
联系人:赵芳华 倪美君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一: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上网);
附件五: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上网)。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截止2011年9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结束时,我单位(个人)(股东帐户号码: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持有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计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表 决 议 案 | 表决意见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票数 | |||
1.1 | 提名王建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1.2 | 提名邱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1.3 | 提名刘红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1.4 | 提名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1.5 | 提名朱亚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1.6 | 提名陈嫣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票数 | |||
1.7 | 提名沃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1.8 | 提名吴建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1.9 | 提名杨启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同意票数 | ||
2.1 | 提名陈体引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 | |||
2.2 | 提名方君先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 | |||
3 | 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不同意 | 弃权 |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受托时间:
委托人持股数: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建乔,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小功率电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党员。曾任上虞县五驿乡经委主任,上虞市统计局局长、上虞多速微型电机厂厂长助理、浙江卧龙集团汽车电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卧龙集团电机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浙江卧龙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王建乔先生持有公司3,271,1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8%,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385,600份。王建乔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裁,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 邱跃,男,1960年出生,MBA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天台丝织厂动力设备科长、上虞多速微型电机厂开发科科长、分厂厂长、浙江卧龙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浙江卧龙集团特种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卧龙集团公司副总裁、董事以及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邱跃先生持有公司4,280,3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204,900份。邱跃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高级副总裁,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 刘红旗,男,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机械系。1993年5月起在卧龙集团工作,历任技术员、计划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卧龙机电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卧龙集团公司投资部副经理、企管审计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以及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刘红旗先生持有公司1,814,9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204,900份。刘红旗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 黎明,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卧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销售公司经理、进出口部总经理、上海销售公司总经理,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营销管理部部长,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电机事业部、浙江卧龙家用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黎明先生持有公司399,5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持有公司股票期权647,600份。黎明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 朱亚娟,女,1969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91年2月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气技术专业,1991年3月进入上虞多速微型电机厂,历任浙江卧龙集团公司科教质量处副处长、总师办副主任、主任等职。1998年10月历任本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部长、电动车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朱亚娟女士持有公司249,2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持有公司股票期权631,500份。朱亚娟女士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 陈嫣妮,女,1982年出生,毕业于伦敦帝国大学Tanaka商学院,金融研究生学历,2007年任上海卧龙国际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至今任上海卧龙国际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陈嫣妮女士持有公司40,430股股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12,200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成为父女关系。陈嫣妮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且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女,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沃健,男, 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历任浙江财经学院工商会计教研室副主任、会计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处长。同时担任江苏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沃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 吴建敏,男, 1967年出生,会计学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曾在审计署驻冶金部审计局从事审计工作,1995年4月后任兴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0年7月至今,任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建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9) 杨启明,男,1951年出生,教授级高工,历任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甘肃省科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现任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常务)。
杨启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1-045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604号文核准,于2010年5月18日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7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 969,845,8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4,018,362.00元,实际募集资金 925,827,438.00元。
截止2010年5月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大华验字【2010】045号。
截止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925,827,438.00元,累计投入金额 338,699,748.39元,尚有590,811,822.72 元(包括利息收入)未投入使用,存储募集资金账户于2011年6月30日(截止日)余额590,811,822.7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09年11月修订),并于2009 年11 月26 日经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2010 年5月31日公司分别与海通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了《卧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6月27日公司分别与海通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卧龙电气集团浙江变压器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开设了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1 年6 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1年 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行上虞市支行 | 19-515201040029300 | 520,000,000 | 320,350,564.12 | 活期 |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行上虞市支行 | 33001656435053009800 | 300,000,000 | 171,409,926.64 | 活期 |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行上虞市支行 | 870017356208094001 | 105,827,438 | 97,161,876.01 | 活期 |
卧龙电气集团浙江变压器有限公司 | 农行上虞市支行 | 19-515201040033260 | -- | 1,889,455.95 | 活期 |
合 计 | 925,827,438 | 590,811,822.72 |
本公司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由卧龙电气集团浙江变压器有限公司和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5月拨入专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根据项目有关规定使用。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卧龙电气集团浙江变压器有限公司增资19,000万元。2011年6月浙江变压器已完成增资事宜,增资后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卧龙电气仍持有浙江变压器100%的股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在本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投入11226.27万元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高压、超高压变压器项目自筹资金投入7636.77万元,高效节能中小型交流电机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投入3481.51万元,大容量锂离子电池项目自筹资金投入107.99万元。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11226.2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三项目自筹资金共计11226.27万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该事项已经公司四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0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1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卧龙电气 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卧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1年8月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92,582.74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18.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869.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报告期末投入进度(%)(4)=(2)/(1) | 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高压超高压变压器项目 | 否 | 52,000 | 52,000 | 52,000 | 5,792.86 | 19,961.90 | -32,038.10 | 38.39% | 38.3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高效节能中小型交流电机技术改造项目(IE2) | 否 | 30,000 | 30,000 | 30,000 | 4,530.30 | 12,964.77 | -17,035.23 | 43.22% | 43.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大容量锂离子电池项目 | 否 | 15,000 | 10,582.74 | 10,582.74 | 295.64 | 943.30 | -9,639.44 | 8.91% | 6.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97,000 | 92, 582.74 | 92, 582.74 | 10,618.79 | 33,869.80 | -58,712.7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0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三个募投项目正在按计划时间加紧建设,尚未完工。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公开增发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募集资金不超过97,000万元,公司实际募得募集资金净额为92,582.74万元。
注2: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顺利,与预期进度相符,由于尚处于建设期,本期未达到产生效益状态。
注3: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募集项目投入募集资金97,000万元,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582.74万元,与招股意向书中披露投入募集资金差额4,417.26万元。根据公司公开增发招股意向书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证券代码: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0-046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发展需要,拟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原聘任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拟聘任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已成为国内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能以强有力的资质、审慎的态度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服务。该事项已经2011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解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要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四届三十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580证券简称:卧龙电气编号:临2011-047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七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1年7月29日在卧龙电气东源变压器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体引主持,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1-045号公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予换届。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第四届监事会提名陈体引先生、方君仙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体引先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1979年参加工作,曾任上虞联丰玻璃钢厂销售科副科长,上虞多速微型电机厂副厂长、厂长,浙江卧龙集团公司副监事长、供应部部长、审计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陈体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7,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陈体引先生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为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方君仙女士,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卧龙集团公司企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审计室主任,浙江卧龙特种电机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卧龙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稽查审计部部长、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君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