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1-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1—015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8月8日收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合并间接持有本公司29.4%的股份)书面通知,2011年8月8日,丰原集团第二大股东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丰原集团25%股份)与丰原集团第三大股东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丰原集团24%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丰原集团的24%股权,受让完成后,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丰原集团49%股权,为丰原集团第一大股东。
受让前,丰原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0% |
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4% |
海南第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 |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1% |
合 计 | 100% |
受让完成后,丰原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 |
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0% |
海南第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 |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1% |
合 计 | 100% |
丰原集团上述股权结构的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