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万吨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进展情况公告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编号:临2011--021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138万吨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8月5日,公司《138万吨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进展情况公告》中披露了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宁波海越”)与美国鲁姆斯技术公司(下文简称“鲁姆斯”)签订的《宁波丙烷脱氢装置的技术许可和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公告同日,双方再次签订了《宁波烷基化装置的技术许可和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以及《针对在区域内对鲁姆斯CDAlkyR技术共同进行技术许可授权的合作协议》。现将合同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宁波烷基化装置的技术许可和工程技术服务合同》的基本情况
鲁姆斯已开发和/或获取与CDAlky硫酸法烷基化工艺(下文简称“工艺”或“CDAlky技术”)有关的技术信息和发明,(“CDAlky硫酸法烷基化工艺”:指鲁姆斯开发或取得的使用专有反应器内件使含一种或多种烯烃(包括烯烃的低聚物)的烃物料与异构烷烃在硫酸环境下进行催化反应(用新型反应器来改善质量传递和反应),还包括相应的处理和回收工段)。
鲁姆斯授予宁波海越一项非排他性权利,使用鲁姆斯的技术信息和专利权在中国宁波的、设计产量为600,000公吨/每年的商业设施,该商业设施实施工艺以生产烷基化油(工业异辛烷)为目的。
同意通过鲁姆斯附属公司CB&I鲁姆斯全球海外公司(“LOC”),提供技术附件描述的在合同装置提供的投料试车方面的咨询服务。同意通过LOC在合同装置现场和鲁姆斯在德克萨斯州Pasadena的工业化示范装置,对宁波海越的技术工程师和操作人员提供技术附件描述的培训服务。
价格:
对于前述设计的(600,000公吨/每年)产量的许可费、鲁姆斯在美国本部提供的工艺设计服务费、投料试车相关的咨询服务费及培训服务费宁波海越应支付的价格为总计不超过400万美元。
二、关于《针对在区域内对鲁姆斯CDAlkyR技术共同进行技术许可授权的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鉴于宁波海越与鲁姆斯在签订本协议的同一日,达成一份《技术许可和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以在中国宁波建造利用鲁姆斯CDAlky技术的设计产量为60万吨/年的生产装置。
宁波海越将允许鲁姆斯对生产装置进行工艺优化,并邀请潜在客户参观生产装置,以展示鲁姆斯CDAlky技术及其改进;鲁姆斯与宁波海越应在区域内(“区域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含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合作,以便向第三方推广鲁姆斯CDAlky技术。
作为对宁波海越上述合作的回报,鲁姆斯同意,就区域内、外被许可使用鲁姆斯CDAlky技术进行运营的新生产装置,鲁姆斯将与宁波海越分享其专利许可费。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公司138万吨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相关技术的陆续引进,对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是积极的。同时,鲁姆斯作为全球知名的石化技术专利开发商已有105年的历史,项目实施后宁波海越将与鲁姆斯一起成为CDALKY烷基化技术的专利商。这对提升宁波海越的行业地位有深远的意义。
主要风险:引进的技术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烷基化装置的技术许可和工程技术服务合同》;
2、《针对在区域内对鲁姆斯CDAlkyR技术共同进行技术许可授权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