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4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12日在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212,157,872股,占公司总股本25.16%。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佳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12,157,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樊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212,157,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童来明、洪军、王奇、黄阳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1选举童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2,157,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2选举洪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2,157,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3选举王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2,157,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4选举黄阳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12,157,8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股权转让期间损益问题的议案》。同意22,600,9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1、2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1年5月14日、6月30日、7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蔡波律师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4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 年8月12日在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独立董事伍中信、李志辉委托独立董事曾源凯出席并表决。会议推选童来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吴佳林先生请辞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吴佳林先生为董事会的建设及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童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吴佳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童来明先生、吴佳林先生、蒋利亚先生、樊燕女士、伍中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童来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伍中信先生、洪军先生、曾源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伍中信先生为主任委员。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志辉先生、王奇先生、曾源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志辉先生为主任委员。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伍中信先生、黄煌先生、黄阳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伍中信先生为主任委员。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外部董事津贴的提案》,同意公司外部董事(特指本公司董事会中除大股东关联方董事、内部董事、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年。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