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6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2日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同意占100%);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半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同意9票,同意占1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9票,同意占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9票,同意占100%);
公司2011年上半年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发生了变化。本次总股本发生变化涉及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1,568,000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7,881,600元”。
原第三章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的总股本为881,568,000股,全部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的总股本为1,057,881,600股,全部为普通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9票,同意占100%);
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营业范围为从事房地产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销售、租赁、物业管理。截止2011年6月30日末,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330,124.25万元、净资产58,803.28万元。201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850.46万元、净利润7,136.11万元。
根据永新置地与广东发展银行的协议,永新置地向广发银行申请3亿元的开发贷款额度,有效期1年,专项用于御景华府项目一期高层住宅项目的开发,利率按照基准利率执行,并以土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同时公司作为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苏州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占三分之二);
基金以有限合伙制形式组建设立,拟定中文名称:苏州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基金目标规模为3.8亿元人民币。其中:申报国家、省、市级政府引导基金1.5亿元;苏州高新拟以人民币现金形式认缴出资1亿元;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现金形式认缴出资1,620万元;新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形式认缴出资380万元;其余1.1亿元向社会资本募集。
基金存续期限为九年,重点关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高速增长的中小科技型企业,重点投资方向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计划在2011年12月底前,各方配合完成基金的设立,开始基金运作。
该议题为关联交易事项,3名关联董事(纪向群、高剑平、孔丽)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剩余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详细情况见《关于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占三分之二);
新设公司暂定名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全部以现金出资。苏州高新将作为管理公司的相对第一大股东主导管理公司的运营,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拟为:苏州高新40%,高新创投集团12%,管理团队合计48%。
本基金管理公司将受托管理苏州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并签署相关基金托管协议。
该议题为关联交易事项,3名关联董事(纪向群、高剑平、孔丽)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剩余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详细情况见《关于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同意占100%)。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1年8月31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出席会议对象和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对象
截止2011年8月24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1年8月29日(9:30-11:00,14:00-16:3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个人)出席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该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关于为子公司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二:
回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7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12日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3票,同意占100%);
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2011年半年度报告格式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在对该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基金及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简要内容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集团”)等其他投资方拟共同发起设立苏州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同时共同发起成立苏州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管理公司”)。
由于创投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苏高新集团”)持股65%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与创投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以及成立管理公司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作出了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3、交易的审批情况
2011年8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纪向群、高剑平、孔丽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友明
成立日期:2008年7月
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
公司主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投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投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策划咨询、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
经营特色:积极发展以创业投资基金为核心的各类新型金融服务业,着力探索助推区域经济创新转型的新金融模式,逐步建立起了两个发展体系:一是建立了覆盖天使投资、VC投资、PE投资、产业投资等企业成长不同阶段的基金投资体系;二是逐步建立包括中小企业集合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科技小额贷款、股权交易所服务等为一体的企业成长服务体系。
经营规模:创投集团已参与设立基金16支,拥有风投管理、信缘管理、新联管理、创元管理、明鑫管理、科技城创投管理等6支自主基金管理团队,自主管理基金9支,成员企业31家,累计投资项目100多个,管理资本规模超过50亿元。
股权结构:国有控股,苏高新集团控股65%。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与创投集团等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以及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产业基金规模3.8亿元,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产业基金募集后,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全权负责基金资产的委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投资管理业务等。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设立产业基金:
本次发起设立的基金规模为3.8亿元人民币,其中:申请国家级引导基金出资5,000万元;申请江苏省政府引导基金出资5,000万元;申请苏州市政府引导资金出资5,000万元;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形式认缴出资1亿元;创投集团以人民币现金形式认缴出资1,620万元;新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形式认缴出资380万元;其余1.1亿元向社会资本募集。基金所有投资人将按照承诺制分期出资,基金发起设立时首期出资认缴出资总额的20%,其余出资根据项目情况逐步增加,5年内全部到位。
本次设立的基金存续期9年,其中投资期五年、培育期两年、回收期两年。重点关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高速增长的中小科技型企业,重点投资方向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方式以企业股权投资为主,同时,也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以债权、可转债等形式投资,以及参与企业并购重组等相关业务。本基金定位于创业投资本质,将配置适当比例于早中期项目(约60%),将部分比例配置成长型资本和扩张期资本。预计2011年12月底前该基金开始运作。
2、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产业基金不设专门的经营管理机构,以全额资产形成创业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全权负责基金资产的委托管理。新设立的苏州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全部以现金出资。管理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40%、创投集团12%、管理公司管理团队合计48%。
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初期由专业资本管理机构创投集团委派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囊括了金融、财会、法律、投行等背景的专业人士,熟悉国内资本市场和海外主要资本市场。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主业的有效拓展:公司目前已形成房地产、基础设施开发与经营及股权投资的产业架构,股权投资产业不论是投资规模还是投资收益比重都较小,介入创业投资业务不仅可以借力区域资源实现主业的拓展,同时将进一步减弱房地产行业单一行业的风险。公司作为园区板块的上市公司将把股权投资业务作为未来公司主业重要组成部分。
2、对接政府资源:苏州高新区为第一批“国批”高新区、“国际企业孵化器”试点单位以及全国首批创新型科技园区试点单位。十几年来,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利用区内苏州科技城、苏州创业园、苏高新财富广场等科技载体和平台,集聚研发及服务机构总数达到300家,部、省、市科技项目超过1,000个。公司作为区域背景的上市公司,投身于创业投资产业,通过对政府资源的对接、充分利用政府的产业引导基金,做大规模。
3、对接大股东创投资源:苏高新创投集团经过近三年的沉淀与积累,在金融平台建设、资源网络布局等方面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与大股东创投资源对接,实现资源互补、价值共赢的合作模式。
4、契合资本市场要求,对接新三板:苏州高新区作为首批“国批”高新区,在新三板试点扩容可能落户苏州高新区的推动下,公司做了积极研究,召开战略委员会议,研究介入方式。本次设立产业基金及管理公司,为公司抓住新三板扩容带来的发展机遇做好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本公司与创投集团等其他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以及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之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据本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认为:
1、程序性。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苏州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关于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平性。我们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关于设立苏州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关于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依据了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1-01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公司子公司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置地”);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本次担保前,为永新置地担保金额0元;
●截止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前在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5.3亿元;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8月12日,本公司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苏州永新置地有限公司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预案》,同意为永新置地向广发银行申请3亿元的开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3亿元。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永新置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80%的股权,而公司持有新港建设股份84.94%。永新置地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王平,营业范围为从事房地产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销售、租赁、物业管理。截止2011年6月30日末,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330,124.25万元,负责总额271,320.97万元,其中贷款总额58,5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17,000万元,净资产58,803.28万元。201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850.46万元、净利润7,136.1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为广发银行向永新置地提供的3亿元项目贷款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本次担保期限2年,额度专项用于永新御景华府项目一期高层住宅项目的开发。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房地产业务的发展,确保开发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加快项目周转,以实现房地产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额为5.3亿元,对外担保逾期累计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