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8】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8月15日上午09:30 开始
2、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南芦公路888号上海临港大酒店2号楼三楼多功能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晓东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4930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25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审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11 年6 月30 日总股本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红利32,000,00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3,050,606.7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493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施正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香精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