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11-04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上午在公司20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肖长松董事因公请假,授权委托范忠伟董事),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无锡市胡埭地区杨胡路等道路项目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以投资、建设、移交(BT)方式投资4.5685亿元人民币建设该项目。
本项目投资建设的工程包括杨胡路(沪宜路~环太湖公路)、刘闾路(锡宜路~环太湖公路)和钱胡路(陆马公路~西环线)。其中,杨胡路和钱胡路的计划工期为2011年7月5日至2012年4月30日;刘闾路的计划工期为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12月30日,宽限期为建设期的0.5。
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公司在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合计约4.5685亿元人民币,其中:道路工程费约3.0685亿元,其他费用1.5亿元。合同价中道路工程费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确定,若遇设计变更、主要材料价格市场涨落或工程量变化等情况,根据江苏省无锡市有关规定及《无锡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调整(具体在投资建设合同中约定);其他费用1.5亿元为固定值,超过部分由招标人自理。
本项目的回购期限为5年。道路工程费的回购款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满1年(保修期)进入回购期,分5年等额回购;其他费用的回购款自首期融资款注入共管专用账户后满1年,即进入回购期,分5年等额回购。
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为以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数乘(1+25%),若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本项目年投资回报率基数也随之作相应调整。投资回报以经招标方核准的实际进入共管专用帐户的融资额为基数,自建设期起按季结算。按央行当前(2011年7月7日发布)五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7.05%)为基数乘(1+25%)计算,合同期内道路工程费的投资回报合计约为9100万元,其他费的投资回报合计约为4000万元,合计投资回报约为1.31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