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源B 编号:临2011-019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7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此次临时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GREATTOWN HOLDINGS LTD.”。该名称已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名称预核准,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证券简称暂不更改。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原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WORLDBEST CO.,LTD.” ,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GREATTOWN HOLDINGS LTD.”
原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或境外一家报刊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为:“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内报刊及香港或境外一家报刊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与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财务支持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协议内容详见【2011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本公司临时公告:临2011-020】。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二楼光大一号厅(上海漕宝路66号,可乘公交92B、166至习勤路站或乘坐公交809、43、92、沪陈线、沪佘昆线至漕河泾站,轨道交通1号线龙漕路站)。
2. 会议议程:
(一)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公司董监事报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本公司临时公告:临2011-016】。)
(四) 审议关于公司与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财务支持协议》的议案
3. 参加会议办法
A股:2011年8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股:2011年8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8月26日)。
请符合上述条件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于2011年9月2日上午8时45分至9时30分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二楼光大一号厅)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1. 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
附件一: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源B 编号:临2011-020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常州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捌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金支持,期限1年,用于名城常州公司项目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
2、名城常州公司为本公司控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项借款额度将用于名城常州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流动资金周转,资金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收取,名城常州公司另一方股东以其持有的名城常州公司的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一、 交易概述: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拟向本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二级子公司名城常州公司,提供借款财务支持,
借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捌亿元人民币
期限:一年
协议签署日期:2011年8月17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
二、 交易对方介绍:
名城常州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毅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从事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居住区1号地块、飞龙居住区2号地块的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居住区1号地块和飞龙居住区2号地块的房屋出租、出售、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持股52%,冠隆企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48%。
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6月30日的总资产1,769,780,378.6元,净资产998,629,952.09万元,目前公司尚处于项目前期开发建设阶段,2011年1-6月净利润-394,252.27元。
名城常州公司另一方股东:冠隆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5日,注册编号:1473147,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谭臣道8号威利商业大厦12字楼E室。法定股本总面值为港币10,000元,发行股份数目10,000股,其中,王征标持股6,000股,占60%的股权;李忠持股2,000股,占20%的股权;合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00股,占20%的股权。
三、交易基本情况:
2011年8月1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名城常州公司签署《财务支持协议》的议案。根据该《财务支持协议》,本公司拟向名城常州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财务资金支持,借款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资金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收取,计息周期按照实际占用资金天数计算。
名城常州公司从事常州地区新北区飞龙居住区1号地块、飞龙居住区2号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总计开发面积约90万平方米,此次财务支持用于名城常州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为切实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名城常州公司将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向本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同时,因名城常州公司另一方股东冠隆企业有限公司为境外投资企业,受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该公司暂无法提供同比例资金支持,故冠隆企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名城常州公司48%的股权,为此次借款提供担保。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交易为本公司与和合并范围内控股二级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借款用于名城常州公司房地产项目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通过支持子公司项目开发,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借款交易收取利息,同时,名城常州公司另一方股东对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因此,对上市公司无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尚待股东大会确认。
五、 审议情况:
本次借款交易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洪长平、林永经、梅均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经详细审阅了有关材料,会议中认真审议了相关资料,认为该借款协议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借款交易公平、合理,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财务支持协议》的事前认可函
3、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财务支持协议》的独立意见
4、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福名城(常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财务支持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