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编号:临2011-024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13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两次通知及相关资料全文刊登在2011年8月27日、9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学锋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合计持股165,873,9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32%。
2、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06,5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4%。
3、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共 41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6,980,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詹曼、崔宝顺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6,952,032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2,22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001%,弃权26,3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埃及年产1.5万吨高活性干酵母募集资金运用方式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6,942,332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27,82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2%,弃权10,4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006%。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詹曼、崔宝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