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签署
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 2011-054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签署
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天然气业务,扩大公司规模,促进神农架林区提高区内天然气气化率和用气水平、改善林区内能源消费结构,本公司与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神农架林区政府”)于2011年9月9日就神农架林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事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方介绍
神农架林区位于湖北省西北部。1980年11月,湖北省政府批准成立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辖区总面积3215.83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 1.71%。神农架林区现辖5镇、3乡,68个行政村、9个居民委员会、328个村民小组,1个国家级森林及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个林业管理局,1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大九湖国家湿地公园,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其中5镇为:松柏镇、阳日镇、木鱼镇、红坪镇、新华镇;3乡为:宋洛乡、九湖乡、下谷坪土家族乡。总人口约8万人。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合作项目为神农架林区政府拟授权公司在神农架林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天然气特许经营,统一负责天然气特许项目的规划、筹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有序开发神农架林区天然气下游市场,保障中心城镇天然气供应,确保安全、平稳供气。
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地域范围为神农架林区中心城镇(含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旅游景区等);经营业务主要为工业、公用(含车用气)、民用、服务业天然气销售、运营和设备维护。
在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公司负责投资(或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注册成立“神农架林区天然气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注册资本金约为2000万元。
(二)神农架林区政府承诺:
1、神农架林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神农架林区天然气工程建设指挥部,为公司在神农架境内投资建设和项目工程管理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神农架林区政府全方位支持公司在神农架开展天然气项目建设和经营,承诺在建设期从立项、核准、规划、征地、环评、安评、能评、特许经营权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承诺在经营期给予工商、税收、水电、交通等政策方面的优惠。
3、神农架林区政府不干预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承担公司在管理或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4、神农架林区政府有序引导城区内所有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及其它事业单位使用天然气。鼓励各类宾馆、酒店、农家饭庄等服务行业使用天然气。
(三)本公司承诺:
1、公司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规划、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并报林区组织专家评审。
2、公司根据上游气源量及省发改委安排的供气指标,在符合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林区工业、公共服务和民用天然气源充足。
3、公司按省发改委核准文件内容和天然气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项目建设,项目的管道、气站、器材器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公司执行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按照行业及物价部门相关政策收取初装费,保证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向神农架林区政府供气。
5、公司可要求神农架林区政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但须承担项目建设的全部安全责任,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6、公司自行承担项目中低压管道、调压站、加气站等工程的全部建设费用。
三、对公司影响
天然气工程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具有自然垄断性和稳定的投资收益。此次投资是公司在天然气产业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有利于发挥公司在湖北省的区域优势,进一步拓展天然气业务产业价值链,做大天然气终端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均摊到每年的收益,对公司总体收益状况影响较小。
四、风险提示
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神农架林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书》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