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年8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凤凰第三工业区第一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浩先生
6、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9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研究,会议以现场投票记名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炯、张森林;
3、见证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