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1-02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9月23日上午在浙江嘉兴中山东路88号丝绸大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1年9月16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国建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国建先生、徐鸿先生、郑晓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保荐意见。
《关于追加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9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公告内容。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桐乡市新时代花卉园艺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嘉欣新时代苗木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针对该议案已发表保荐意见。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9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公告内容。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9月24日巨潮资讯(http://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嘉欣金三塔丝针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韩朔先生、郑晓女士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嘉兴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周国建先生、徐鸿先生、郑晓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书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针对该议案已发表保荐意见。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9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公告内容。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9月24日巨潮资讯(http://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1-03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追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追加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将与关联方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嘉欣制丝有限公司、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嘉兴永理丝线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合计总额2950万元。相关公告具体请见刊登在2011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1年4月,公司将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11%股权转让,公司持股比例为40%,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在转让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11%的股权前,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股权转让后,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属于非合并范围关联方。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要追加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并对关联交易进行预测。
201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加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国建先生、徐鸿先生、郑晓女士回避表决。此次将追加日常关联交易1100万元,追加后的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本议案审议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11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11 年度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类别 | 2011年(预测) |
| 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 | 不超过11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7日,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鸿,住所:上海市东方路877号11楼,主营业务:市外经贸委批准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服装及辅料、纺织原料(除棉花)及产品、纺织机械及配件、包装材料、工艺品(除金制品)的销售 ,公司持股比例40%。公司董事长周国建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鸿先生、董事兼董秘郑晓女士分别担任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长、董事,因此公司与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045.77万元,净资产为1828.32万元,净利润315.70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方关联董事周国建先生、徐鸿先生、郑晓女士分别实施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3、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蔡高声先生、沈凯军先生、孔冬先生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公司转让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后,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属于非合并范围关联方,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纳入关联交易范畴;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4、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关于追加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保荐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保荐意见具体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5、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1-03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示:1、公司已于2011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过《对外投资意向公告》。
2、本次投资权限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0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3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共募集资金73,7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0年5月4日到账,再扣除股票发行费用共计1,669万元,累计募集资金净额69,22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35,118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相关费用7,962,745.41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发行费用金额确认为人民币8,727,254.59元,募集资金净额确认为700,162,745.41元
2010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9102万元,6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状况具体见公司2011年8月23日公布的半年报全文中相关内容。
目前,公司尚有超募资金余额100122745.41元。
二、 对外投资项目概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桐乡市新时代花卉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拟合作设立“嘉欣新时代苗木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主要经营桑苗及其他苗木的收购、销售;为搭建桑苗交易平台投资设立苗木交易市场,在以苗木交易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基础上,兼营市场租赁业务,预计市场自用面积不少于50%。
本次合作的投资权限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合作方介绍
桐乡新时代花卉园艺有限公司
住所:桐乡市梧桐街道绕城路口
法定代表人:闻春仙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 普种种植材料、城镇绿化苗、经济林苗、花卉等的种植、销售。
该公司拥有桐乡市新天地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20%股份,合作社拥有苗木种植基地一千多亩,几百种树种,销往全国各地,具有行业优势。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及投资比例: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公司出资10500万元,占投资比例70%,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100122745.41元投入,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新时代出资4500万元,占投资比例30%,以人民币现金投入。
2、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规模:项目用地约15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土地购置约10500万元,市场用房建设约14700万元,流动资金4800万元。
3、建设年限: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期2年,建成投入运营2年后,投入二期建设。
4、项目效益分析: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18000万元,年租金收入2520万元,年均税后净利润3210万元,投资回收期约6.67年(含建设期)。
五、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首先,公司所在地嘉兴,为中国茧丝绸的重要产区和集散地,素有“丝绸之府”的美誉,有着几千年的种桑养蚕、缫丝织绸的传统;嘉兴种桑养蚕历史悠久,长期以来,蚕桑产业作为一项传统主导产业和绿色生态产业,既是全国全省重点蚕茧生产基地,又是全国桑苗主产区;嘉兴嫁接桑苗的繁育量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8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全国各地的桑农到嘉兴收购桑苗基本还是零散的,没有一个集中的交易、调配市场,对桑苗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难以把握。公司作为嘉兴市本级唯一一家拥有鲜茧收购许可证的公司,负责嘉兴市本级(南湖区和秀洲区)鲜茧的收烘和经营,建设苗木交易市场有利于从源头上发展壮大丝绸行业。
其次,嘉兴位居最具有经济活力的长三角和中国沿海经济带的中心位置,高速公路、铁路与内河航运四通八达,为苗木市场的发展创造了得天独厚的“硬环境”。
(1)公司拥有25个蚕茧收购站,但因蚕茧收购期一年仅有4次,在大部分的非收购时间,茧站的场地和人员均处于闲置状态,增加了公司的无效成本。投资设立苗木公司后,分布于嘉兴乡郊桑、蚕主产区的茧站人员,在非蚕茧收购期可从事桑苗收购业务,并利用闲置的茧站周转储存桑苗,在延伸了公司产业链的同时,有效调配公司现有的生产资源,提高了公司资产和人员的运营效率。
(2)可为公司在云南、广西等地的蚕茧采购点定向提供优质桑苗,保证收购蚕茧的质量和数量,巩固和扩大公司原料供应基地。
(3)依托市场,利用公司行业地位、专业经验、管理优势等,联合科研院校和农业科技部门,改良培育桑苗品种,提高桑苗档次,并深入开发桑树及桑果的药用、保健功效,延伸公司的产业链。
(4)为使投资效益最大化,利用新时代公司在花木行业的技术、市场优势,引入花木产业,增加苗木市场的交易份额。目前国际花木市场相当活跃,近几年行业产值(包括鲜切花、绿化苗木、草皮等)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成为一项被广泛看好的朝阳产业,花木交易与桑苗交易可在市场内相互带动,提高市场运营效益。
(5)符合国家鼓励农业、第三产业市场建设等发展的经济政策导向。
六、项目风险提示
市场的开发成功还需不断的宣传、招商,收入来源主要为苗木经营收入及市场租赁收入,效益回报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投资事项相关合同签订事项
1、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投资项目所需土地的购置手续并签订相关合同,以合作双方联合参加的形式参与土地竞拍,土地总价控制在15000万元以内。
2、本投资项目尚未签订出资协议书,待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开始着手拟定出资协议,在取得项目用地后签署出资协议。
两项合同在签署后将及时予以公告。
八、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桐乡市新时代花卉园艺有限公司投资苗木市场,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投资项目所需土地的购置手续并签订相关合同,以合作双方联合参加的形式参与土地竞拍,土地总价控制在15000万元以内,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发挥超募资金的效益,为公司在行业内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九、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新时代合作设立“嘉欣新时代苗木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0,500万元,其中公司超募资金余额100,122,745.41元投入,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补足,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超募资金的上述使用。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1-032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嘉欣丝绸”)为确保控股子公司浙江嘉欣金三塔丝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塔丝针织”)、嘉兴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佳金属”)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并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具体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具体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和借款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接受财务资助子公司名称 | 2011年拟接受财务资助额 |
| 1 | 优佳金属 | 2800 |
| 2 | 金三塔丝针织 | 2500 |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对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款项。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和资助期限:
公司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被资助公司资金占用费,期限为1年。
4、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予以给付。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二、接受财务资助公司的基本情况
1、嘉兴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5日,注册资本12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周国建,住所:嘉兴市中山西路嘉欣丝绸工业园10号楼,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金属小五金、铝制品、日用塑料制品及其组合产品,公司持股比例49.25%。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626.22万元,净资产为4283.51万元,净利润538.94万元,资产负债率43.83%。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浙江嘉欣金三塔丝针织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3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朔,住所:嘉兴市中山西路嘉欣丝绸工业园22、24号楼,主营业务:制丝、丝针织品的制造;服装制造、加工;蚕茧收烘;经营本厂生产的丝织品、服装等商品的出口业务,公司持股比例60%。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038.48万元,净资产为3706.51万元,净利润792.90万元,资产负债率38.62%。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接受财务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义务
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都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其他股东名称 | 其他股东持股比例 | 与上公司关系 |
| 1 | 优佳金属 | 香港开源国际有限公司及朱伟波等7名自然人 | 50.75% | 关联关系 |
| 2 | 金三塔丝针织 | 徐伟胜等18名自然人 | 40% | 关联关系 |
公司董事长周国建先生在优佳金属担任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鸿先生在优佳金属担任董事,公司董事兼董秘郑晓女士在优佳金属担任董事,因此优佳金属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对优佳金属财务资助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朔先生担任金三塔丝针织董事长,公司董事兼董秘郑晓女士在金三塔丝针织担任董事,因此金三塔丝针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对金三塔丝针织财务资助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
公司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公司提供的借款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到期不能偿还的经济责任,包括本金、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相关费用。
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其他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公司提供的借款按其出资比例承担到期无法归还的相关经济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营运成本,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的实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蔡高声先生、孔冬先生、沈凯军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侯良智先生、余健先生经核查后出具保荐意见,认为:嘉欣丝绸对控股子公司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符合嘉欣丝绸及优佳金属和金三塔丝针织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嘉欣丝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嘉欣丝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嘉欣丝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保荐意见具体请见2011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的相关内容。
六、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1-03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9月23日上午在浙江嘉兴中山东路88号丝绸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建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1年9月16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关于追加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保荐意见。《关于追加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9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公告内容。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桐乡市新时代花卉园艺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嘉欣新时代苗木有限公司”。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有利于增强公司产业链的延伸,发挥超募资金的效益,为公司在行业内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保荐意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1年9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