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
的整改报告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1-048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
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填写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自查,并制订了整改计划(详见公司2011年9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工作。现将公司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存在问题情况:
经公司认真自查,认为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方面存在以下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在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时,特定对象未签署承诺书;
2、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二、整改完成情况:
1、公司制定了《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在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规范了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从而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更好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接待特定对象时,公司已根据《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的规定,除要求其填写《公司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备案表》外,还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并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上整改情况已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2、公司已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以上整改情况已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