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刘载望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许兴利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飞宇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兴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飞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412,280,509.66 | 5,132,037,712.64 | 44.4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986,837,218.18 | 1,682,438,530.30 | 13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12 | 3.74 | 90.3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99,527,575.64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2.14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229,776.20 | 218,130,554.32 | 9.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7 | 6.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6 | 6.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7 | 6.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9 | 10.78 | 减少20.2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5 | 10.51 | 减少22.0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28,841.24 | 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29,504.38 | 当期新增政府补助及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本期摊销额合计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89,411.60 | 计提诉讼损失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77,898.68 | 远期外汇掉期合约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72,283.68 | |
所得税影响额 | -941,090.9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1,600.36 | |
合计 | 5,401,943.36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3,02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03,60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311,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9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557,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1,499,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芸 | 1,483,469 | 人民币普通股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7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19,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2,61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9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1,944,980,436.46 | 1,063,877,616.68 | 82.82% | 主要系公司2011年8月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票据 | 3,370,000.00 | 2,043,653.00 | 64.90% | 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尚未到期或未对外背书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83,647,691.74 | 74,503,506.56 | 146.50% |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公司募投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预付材料、劳务、基建款相应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46,824,092.96 | 138,498,056.99 | 78.21% |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及市场区域扩大,支付的保证金、备用金等增加所致。 |
存货 | 1,617,958,923.22 | 1,069,254,053.75 | 51.32% | 主要系业主(或总包)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项目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1,559,352.12 | 69,162,884.78 | -68.83% | 主要系公司支付了职工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4,325,591.52 | 9,971,682.46 | -143.38% | 主要系公司支付期初应交所得税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所致。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主要系公司新增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所致。 | ||
资本公积 | 2,338,545,674.49 | 361,090,774.49 | 547.63% | 主要系公司2011年8月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资本溢价所致。 |
财务费用 | 42,581,839.44 | 27,447,244.49 | 55.14% | 主要系公司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开具保函手续费用增加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768,567.55 | 主要系公司外汇掉期合约产生浮盈所致。 | ||
投资收益 | 380,629.91 | 主要系公司远期结售汇产生收益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7,520,481.13 | 4,427,988.22 | 69.84% | 主要系当期新增政府补助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336,945.91 | 2,014,445.58 | 65.65% | 主要系公司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9,527,575.64 | -293,632,760.52 | 309.00% | 主要系公司承接新项目增加,所需运营资金增加,以及人力成本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583,205.44 | -70,672,342.50 | 58.00% | 主要系公司基建项目建设资金支出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5,932,019.74 | 96,798,445.53 | 2117.00% | 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8号”文件核准,2011 年8月9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1,000万股,发行价格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2,545,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7,454,9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4507号《验资报告》验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35 号”文件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发行的88,000万股于201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3,680,007.12元,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88,998,9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载望先生承诺:“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股东北京江河汇众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北京江河汇众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北京江河汇众科技有限公司由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控股期间,北京江河汇众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公司其他发行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切实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执行事项。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载望
2011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幕墙 公告编号:临2011-008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0月21日,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载望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祁宏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胡鹏飞先生、常喜哲先生、贾德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1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祁宏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工程公司工程二队技术员、副队长、队长,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泛东南亚大区总经理,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胡鹏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场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长三角大区总经理,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常喜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新乐工学院团委书记、教务处干事,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泛东北亚大区总经理。
贾德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高中学历,退伍军人。曾任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长三角大区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