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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1-07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2011年10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15:00--2011年10月25日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27层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方贤水先生;

      (六)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0,762,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6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0,490,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1.1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272,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

      1.1 《为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30,747,3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64 %;

      反对1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6%;

      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

      1.2 《为浙江恒逸己内酰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30,747,2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4 %;

      反对 15,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6 %;

      弃权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海强、张声;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股东的资格、表决方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