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发展披露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拟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1-043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发展披露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拟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展”)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对《深发展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拟发行金融债券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发展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深发展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可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告的附件。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深发展拟在3年内在境内和/或境外市场分次发行金融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深发展中长期资金,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发展。
2、发行总额:可分次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200亿元的金融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深发展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3、债券期限:1年至10年。
4、债券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结合发行方式,根据发行时深发展的资产负债期限状况和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利率授权深发展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5、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限:自深发展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6、发行授权:授权深发展董事会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金融债券的具体发行条款;并授权深发展董事会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前述授权自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在此基础上,深发展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本次金融债券的具体发行条款;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根据深发展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和市场状况具体决定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时机、市场与对象、币种与金额、期限、利率和方式等。前述授权自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须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以上议案须提交深发展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的详细情况亦可参阅深发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国内指定报刊公布的《深发展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