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琪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荣生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杜竹梅 |
公司负责人王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荣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竹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842,186,870.14 | 8,537,984,022.14 | 15.2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822,964,569.02 | 1,708,821,288.31 | 6.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6 | 2.31 | 6.4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09,529,564.92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498 | 不适用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702,828.14 | 129,990,060.71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8 | 0.17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8 | 0.152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8 | 0.17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9 | 7.3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8 | 6.3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71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774,100.00 | 政府奖励、补助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454,197.82 | 收取参股公司资金占用费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3,505,694.75 | 收取参股公司委托贷款利息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38,188.97 | |
所得税影响额 | -5,776,628.4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406.44 | |
合计 | 17,326,478.7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2,54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 87,329,73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 | 5,47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4,28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 | 3,127,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宁波市外资企业物资公司 | 2,12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84,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 1,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忠 | 1,779,969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爱琴 | 1,719,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年初余额(元) | 增加额(元) | 期末比期初增减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449,581,280.96 | 1,595,959,945.92 | -1,146,378,664.96 | -71.83% | 支付地价款等增加 |
应收账款 | 11,799,600.69 | 33,650,400.88 | -21,850,800.19 | -64.93% | 货款收回 |
预付款项 | 304,346,127.42 | 851,216,004.38 | -546,869,876.96 | -64.25% | 预付地价款转入存货 |
存货 | 6,192,110,981.33 | 4,025,786,380.54 | 2,166,324,600.79 | 53.81% | 新增项目公司、经营规模扩大 |
其他流动资产 | 536,142,445.55 | 113,780,555.56 | 422,361,889.99 | 371.21% | 委托贷款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519,315,847.47 | 196,613,655.36 | 322,702,192.11 | 164.13% | 收购项目股权 |
投资性房地产 | 1,202,569,045.20 | 506,996,216.18 | 695,572,829.02 | 137.19% | 项目完工转入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0,256,960.61 | -510,256,960.61 | -100.00% | 收购项目股权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委贷转入其他流动资产 | |
应付账款 | 489,059,199.09 | 60,353,529.12 | 428,705,669.97 | 710.32% | 房地产项目预提成本、费用增加 |
预收款项 | 95,429,490.91 | 823,613,793.79 | -728,184,302.88 | -88.41% | 结转收入 |
应付职工薪酬 | 8,615,929.80 | 32,703,643.47 | -24,087,713.67 | -73.65% | 支付上年度计提工资及奖金 |
其他应付款 | 1,820,903,417.39 | 1,139,318,021.55 | 681,585,395.84 | 59.82% | 新收购项目公司合并范围变化致使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6,000,000.00 | 26,000,000.00 | 300,000,000.00 | 1153.85% | 长期借款转入 |
其他流动负债 | 173,585,695.38 | 113,423,274.31 | 60,162,421.07 | 53.04% | 预提土增税 |
少数股东权益 | 700,065,465.14 | 414,203,385.84 | 285,862,079.30 | 69.01% | 新收购项目公司合并范围变化致使增加 |
3.1.2合并利润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增加额(元)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1,211,668,123.52 | 236,149,703.88 | 975,518,419.64 | 413.09% | 项目结转收入 |
营业成本 | 651,009,225.99 | 173,281,388.09 | 477,727,837.90 | 275.69% | 项目结转成本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21,383,133.24 | 9,972,233.84 | 211,410,899.40 | 2120.00% | 结转收入税金增加 |
财务费用 | 55,684,688.62 | 18,393,105.67 | 37,291,582.95 | 202.75% | 公司规模扩大,贷款增加,资金成本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8,688,829.50 | 2,256,957.97 | 6,431,871.53 | 284.98% | 税收补贴款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3,542,208.47 | 1,115,336.21 | 2,426,872.26 | 217.59% | 支付违约金 |
所得税费用 | 80,166,715.17 | 28,324,149.48 | 51,842,565.69 | 183.03% | 项目结转利润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5,846,780.00 | -79,958,197.28 | 64,111,417.28 | -80.1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 |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增加额(元)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比率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6,422,626.12 | 1,067,294,838.41 | -550,872,212.29 | -51.61% | 现有项目尚未预售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972,632.36 | 83,931,813.56 | 37,040,818.80 | 44.13% | 收退还保证金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71,574,404.32 | 901,568,079.89 | 370,006,324.43 | 41.04% | 项目投入款增加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767,900.00 | 1,478,194.93 | 2,289,705.07 | 154.9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红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862,135.00 | 20,000,000.00 | 33,862,135.00 | 169.31% | 新增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1,538,875.00 | 15,337,412.00 | 66,201,463.00 | 431.63% | 支付项目公司增资款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61,258,135.15 | 263,168,401.17 | -101,910,266.02 | -38.72% | 收购子公司股权转让款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581,400.00 | 497,052,500.00 | -304,471,100.00 | -61.26% | 支付项目意向金减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71,200,000.00 | 2,230,500,000.00 | -859,300,000.00 | -38.52% | 新增借款减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4,081,605.40 | 102,871,886.78 | 151,209,718.62 | 146.99% | 贷款利息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1年8月25日公司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2011年9月13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宁波轻纺城支行等金融机构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钱湖国际拟同时以土地证作为抵押。上述事项内容详见2011年8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2011年9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将由40%增至85%。上述事项内容详见2011年9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3、2011年9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联合参与丰台区郭公庄车辆段项目五期1518-632地块U2交通设施用地兼容居住、公建(配建公共租赁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并中标,现项目公司正在筹备中。上述事项内容详见2011年9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4、2011年9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无锡嘉仁花园项目股权的议案》。公司与上海禾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广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嘉仁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无锡嘉仁”)、无锡惠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收购无锡嘉仁100%股权、项目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47,572万元,其中收购无锡嘉仁股权转让价款为20,323万元,截止2011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11,000万元,无锡嘉仁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根据企业合并第20号会计准则,公司确定2011年9月30日为购买日,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截至2011年9月30日,无锡嘉仁持有项目公司51%股权,无锡嘉仁已将项目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拟认购的本次增发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银泰股份购回"。
京投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就如何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损益补差及对公司的后续资金支持等作出了承诺(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内容)。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2、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拟认购的本次增发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银泰股份购回"。
中国银泰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就如何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损益补差等作出了承诺(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内容)。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正确处理股东投资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持续经营的关系;
2、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以现金利润分配为其主要方式。
3、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出售股份。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的,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11年投资项目较多,资金需求较大,故本报告期公司不实施现金分红。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琪
2011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1-027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9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的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向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1-028)。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管理总部办公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召开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向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请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聘请或邀请的律师和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 传真:(010)85172628
(五)其他事项: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1年11月11日召开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向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1-028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
流动资金授信担保专项用于
107酒店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公司拟为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礼兴”)在中国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限12年(含宽限期2年),TRILLION FULL INVESTMENTS LIMITED(下称“TFIL”)的股东同时提供担保总额45%的反担保。
●交易金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公司为上海礼兴担保的累计金额为7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80,575万元(含本次担保),逾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可为107酒店的竣工结算提供保障,符合公司的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做大做强城市综合体物业的实力和形象。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09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与上海礼兴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2.49亿元,主要系本公司向上海礼兴提供资金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目前持有上海礼兴27.5%的股权,根据公司、TFIL及香港礼东三方签署的《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协议》的约定,公司和TFIL拥有唯一且专属的权利来决策、控制、管理和运行上海礼兴名下的107酒店项目并享有107酒店项目所产生的收益。TFIL通过授权委托的形式,将管理运营权转交我司行使。详见公司公告临2010-055。
为保证上海107酒店竣工结算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上海107酒店在中国银行的贷款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该贷款将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担保金额为75,000万元,担保期限12年(含宽限期2年)。TFIL的股东同时提供担保总额45%的反担保。在我公司提供担保且中国银行发放贷款后6个月内,上海礼兴须向中国银行办理107地块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手续、公司与TFIL持有的上海礼兴股权质押手续。
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上海礼兴董事,公司副总裁高轩先生兼任上海礼兴副董事长,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程少良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卢湾区太仓路233号2101-2102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罗康瑞
注册资金:美元11415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21日
经营范围:在卢湾区第107、108号地块内建造、经营及管理宾馆,物业出租与管理、停车库管理,宾馆配套之商场(筹建)、餐饮(筹建)、休闲康乐服务(筹建)(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礼兴的股权结构为:香港礼东、本公司和TFIL分别持有其50%、27.5%和22.5%的股权。
根据上海复兴明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复会业(2011)第35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海礼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2,255万元、净资产76,609万元、营业收入960万元、净利润-6,870万元。
截至2011年9月30日,上海礼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7,906万元、净资产100,411万元、营业收入6,847万元、净利润-5,87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我公司向上海礼兴提供金额为7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12年(含宽限期2年),该款项将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上海礼兴自有资金无法满足107酒店完成结算的资金需求,故向我司申请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在我公司提供担保且中国银行发放贷款后6个月内,上海礼兴须向中国银行办理107地块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手续、公司与TFIL持有的上海礼兴股权质押手续。TFIL的股东同时提供担保总额45%的反担保。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加快推进107酒店项目顺利完成结算,符合公司的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做大做强城市综合体物业的实力和形象。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上海礼兴董事,公司副总裁高轩先生兼任上海礼兴副董事长,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履行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向上海礼兴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向上海礼兴提供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上海礼兴提供担保。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人情况
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程少良先生兼任上海礼兴董事,公司副总裁高轩先生兼任上海礼兴副董事长,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海礼兴未向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关联交易情况
(1)2010年6月21日,经董事会七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礼兴提供委托贷款1.5亿元;2011年3月11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向上海礼兴提供股东借款1,000万元。
(2)2011年6月22日、2011年7月27日经董事会七届三十六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礼兴提供委托贷款19,397万元,年息不低于12%。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七届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将《关于向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向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授信担保专项用于107酒店建设的意见;
5、上海礼兴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5日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