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仕和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郝春艳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刘明 |
公司负责人张仕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春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954,392,322.08 | 8,293,750,846.16 | 44.1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138,783,025.37 | 6,325,899,576.30 | 12.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470 | 5.733 | 12.8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72,980,623.14 | 243.2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969 | 243.03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6,720,629.25 | 1,323,161,532.06 | 16.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5 | 1.199 | 16.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7 | 1.207 | 16.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5 | 1.199 | 16.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0 | 20.14 | 减少0.6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4 | 20.27 | 减少0.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379,221.2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66,201.11 |
所得税影响额 | 1,506,813.36 |
合计 | -8,538,609.0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2,19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9,351,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6,949,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232,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10,913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沪 | 5,011,665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4,862,872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 4,301,34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4,049,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659,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报表范围变动说明
公司持有35%股权的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煤业)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和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盘江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的议案》,根据松河煤业董事会决议和年度股东会决议,以及松河煤业股东协议,松河煤业授权公司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于2011年5月将松河煤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
资产及负债等科目较年初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于2011年5月合并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报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承诺:
A、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盘江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盘江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盘江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盘江股份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B、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如与盘江股份及其下属公司进行交易,均会以一般商业性及市场上公平的条款及价格进行。
C、盘江集团、盘江煤电及其投资的企业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承诺的,将补偿盘江股份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②股权转让的承诺:
盘江集团、盘江煤电自本次股权认购完成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3年内不转让其在盘江股份拥有的全部权益股份。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5月30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2011年7月12日,公司刊登了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2011年7月15日为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18日为除息日,2011年7月22日为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22日,公司向全体股东发放了现金红利,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期实施完毕。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仕和
201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1-02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0月26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三届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报告和议案: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下称“马依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的煤炭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
法定代表人:易国晶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与销售(仅供筹建使用,不能从事经营活动)、煤化工产品销售、煤矿用品生产销售。
截止2011年9月30日,马依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1,200万元,负债总额为16,200万元,股东权益(实收资本)为25,000万元。
马依公司各股东单位及其出资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持有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 16,750 | 67 |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5,750 | 23 |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 | 2,500 | 10 |
总 计 | 25,000 | 100 |
目前,马依公司正处于工程建设期,为提升其融资水平和能力,加快工程建设进程,本次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从25,000万元调整为45,000万元,追加20,000万元,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不变。该事项已经马依公司股东会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我公司持股67%、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3%、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持股10%,本次各出资人需注入资本金分别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13,400万元、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600万元、贵州省煤田地质局2,000万元,合计20,000万元。
本次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为45,000万元后,各股东单位及其出资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持有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 30,150 | 67 |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0,350 | 23 |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 | 4,500 | 10 |
总 计 | 45,000 | 100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按出资比例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13,4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