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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1-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下称漳州玻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2,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78,9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对漳州玻璃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无

      一、 担保概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漳州玻璃累计不超过12.3亿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滚动使用。2011年10月28日,漳州玻璃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称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及公司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金额内,本次公司为漳州玻璃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 本次担保情况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2011年10月19日,公司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编号为“公高保字第2011年厦037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漳州玻璃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2011年厦0369号”《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在10,000万元的最高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1年10月28日,漳州玻璃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12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1年10月24日,漳州玻璃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12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11年10月25日《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017))。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为漳州玻璃向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漳州玻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法定代表人俞其兵,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

      截至2011年9月30日,漳州玻璃资产总额313,787万元,负债总额159,625万元,净资产154,162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与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漳州玻璃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2011年10月28日至2012年10月28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8,9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漳州玻璃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50%。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漳州玻璃201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3、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