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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600811 编号:临2011—02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0亿元人民币设立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标的”),其中,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40%,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60%。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600811 编号:临2011--02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人民币,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40%;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60%。

      3、投资期限(起始日和结束日):公司的营业期限二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1年11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0亿元人民币设立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标的”),其中,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40%,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60%。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11月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延庆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区妫水南街24号,法定代表人张宏伟,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机械、家具、饮食炊事机械、卫生洁具、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器设备、花卉、花肥、日用杂品、百货、通讯设备;家居装饰;设备租赁(汽车除外);承办展览展销会;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接受委托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劳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的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办装饰、家具市场。公司持有其95%股权。

      2、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法定代表人刘恩祥,注册资本18552万元,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资产重组的策划、咨询;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小企业工业小区及中小城镇的规划、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实业项目的投资;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技术的开发与研究;中小企业生产和建设所需的物资、商品的储运、租赁和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纺织品的销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投资开发咨询、人才技术培训、高新技术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文化论坛、文化产业开发、展览与交易、大型礼仪庆典演出活动策划与承办、文化信息咨询;展示展览策划与承办;会议及活动策划与承办;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其中,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40%,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的60%。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0亿元人民币设立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占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40%,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占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60%。双方均以货币出资。

      2、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五人。

      3、公司的营业期限二十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有效盘活子公司出售资产后所产生的现金,拓展产业链条,调整产业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积极发展文化相关产业,将有利于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多元化投资的发展战略。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