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1-04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1月15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举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1年11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有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
公司拟同意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参加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白云社区、忠义社区(北新大道西侧)的编号为XD07(211/252):2011-1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土地面积为132,077.46 m2(合198.1162亩),挂牌起始价60万元/亩,以不高于65万元/亩的价格竞买该宗土地。如竞得该地块,将用于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外延式发展战略,公司拟同意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在成都市新都区开发建设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借款给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开发建设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上述借款期限自资金出借之日起三年,不收取资金占用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1年12月2日在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1-04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实施外延式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全国布点,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宁公司”)拟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开发建设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13.63亿人民币。
该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成都海宁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0日,法定代表人:钱娟萍,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其中本公司持有100%股权,成都海宁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选址在成都市新都区北部商城北新干线和新城大道西延线交叉口西北角,项目土地面积132,077㎡(198.1162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建设内容包括皮革市场、创意总部楼及配套公寓等。该项目用地公司已以人民币11,886.972万元的价格竞得。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55,686㎡,其中地下停车场105,275㎡,地面建筑351,411㎡。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皮革市场159,785㎡,二期建设创意总部楼等140,626㎡,三期建设配套公寓50,000㎡。
项目总投资约13.63亿,其中一期皮革市场预计总投资6.63亿,整个项目采取分期、滚动方式开发,建设周期约五年。项目所需资金拟由本公司向成都海宁公司借款5亿元,其余由成都海宁公司自筹解决。
本公司在该项投资前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本公司同时承诺,在该项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决定开发建设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的主要目的为:扩大市场在大西南地区的影响力,占领西部地区市场份额,提高皮革产品在西部地区的市场容量和消费需求,提升皮革企业对外扩张的能力,从而推动公司外延发展战略的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为:
1、本项目为目前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皮革专业市场,皮革市场这一皮革制品流通新模式有待于西南地区消费者认可,因此项目建成后商铺能否及时满租,以及开业后能否如预期般繁荣均存在风险。项目二期创意总部楼、三期配套公寓均须依赖一期皮革市场的繁荣才能按期进行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周期是否能在五年内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有待本公司股东会批准,若不能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本次投资即自行终止。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拟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发运作,一期皮革市场部分按照9:1的租售面积比例(租赁费2012年为400元/㎡,2013至以后为700元/㎡,出售的价格为25,000元/㎡),二期创意总部楼部分按照5:5的租售面积比例(租赁费250元/㎡,出售的价格为5,500元/㎡),三期配套公寓楼部分100%出售(出售的价格为5,000元/㎡)测算,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约为8.5年。(上述租售价格为建筑面积单价,租售比例和价格为可研报告中的预计与假设,具体价格及租售比例以项目招商方案为准)。
该项目一期皮革市场预计2011年12月动工,力争2012年四季度投入使用。预计从届时起,将对本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1-04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1年12月2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1年12月2日上午9:30
4、会议地点: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1年1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借款给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11月30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投资证券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克琪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投资证券部。
邮编:31440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 |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的议案 | |||
二 | 关于借款给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的议案 |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1-043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宁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参加了四川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11,886.972万元的价格竞得了编号为XD07(211/252):2011-10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都海宁公司已收到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并将按相关要求与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地块位置:新都区斑竹园镇白云社区、忠义社区(北新大道西侧);
2、地块面积:132,077.46平方米,合198.1162亩(商业172.7610亩,二类居住25.3552亩);
3、用地性质: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4、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主要规划条件:容积率商业部分不大于3.5、二类居住大于1.0且小于等于3.0,建筑密度商业≤45%(高层≤20%)、二类居住≤22%,绿地率二类居住≥30%;
6、成交价格:人民币11,886.972万元。
该地块将用于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