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1-1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18日上午9:00在上海市仁德路79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8,000,5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372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高建军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宋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宋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密女士简历,详见2011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表决结果如下: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58,000,517 | 458,000,517 | 0 | 0 | 100.000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10万吨/年高精度铝板带项目已经进入调试生产阶段,该项目主要进行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根据需要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等进出口业务。会议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项目(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作如下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工程用机械修理,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班车客运及汽车大修、维护、小修、总成修理(限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品2类1项、危险品2类2项、危险品3类、危险品8类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工程用机械修理,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班车客运及汽车大修、维护、小修、总成修理(限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品2类1项、危险品2类2项、危险品3类、危险品8类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销售。 |
表决结果如下: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58,000,517 | 458,000,517 | 0 | 0 | 100.0000% |
(同意股数超过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曹志龙、张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