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1-05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收购天驰矿业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放弃收购自然人冯晓民、钟惠颖持有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驰矿业”)65%股权。
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关于拟收购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通知》,得知(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驰矿业”)股东自然人冯晓民、钟惠颖拟将其所持有的天驰矿业65%股权出售,具体情况如下:
天驰矿业成立于2003年9月16日,注册资本:柒仟万元,自然人冯晓民、钟惠颖分别持有天驰矿业70%和30%股权,该公司目前拥有秋子沟一采区、秋子沟二采区和土坎子采区三个采矿许可证,其中秋子沟一采区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300002009022120009416,有效期限伍年,自 2009 年 2 月 10 日至 2014 年 2 月 10日,生产规模20万吨/年,矿区面积1.0952平方公里;秋子沟二采区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0002009022120008866,有效期限伍年,自2009年2月26日至2014年2月26日,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2.6843平方公里;土坎子采区采矿许可证证号1300000720052,有效期限伍年,自2007年2月至2012年2月,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4.025平方公里。
天驰矿业持有青龙满族自治县天兴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天兴矿业”)62%的股权、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鑫利铁业有限公司(简称“鑫利铁业”)100%股权和青龙满族自治县生利矿业有限公司(简称“生利矿业”)100%股权。天兴矿业成立于2011年8月26日,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321000007296,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鑫利铁业成立于2007年8月17日,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生利矿业成立于2010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青龙满族自治县天驰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驰铁业”)成立于2010年2月25日,注册资本:叁佰万元,自然人冯晓民、钟惠颖分别持有天驰铁业70%和30%股权,该公司目前拥有蒲杖子铁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300002010042120063070,有效期限贰年壹拾月,自2011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19日,生产规模90万吨/年,矿区面积5.8646平方公里;目前天驰矿业正在与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兴隆沟铁矿(简称“兴隆沟铁矿”)进行合作,兴隆沟铁矿持有兴隆沟铁矿采矿许可证证号 C1300002010122110094516,有效期限壹年零伍月,自2010年12月21日至2012年5月21日,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区面积1.6786平方公里。
上述矿业公司目前正在根据河北省的有关政策对上述采矿权进行整合,秋子沟二采区和土坎子采区的扩界整合及采矿权人变更至鑫利铁业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秋子沟一采区采矿权人变更至生利矿业的手续正在办理中,蒲杖子采区和兴隆沟采区的矿区整合及采矿权人变更至天兴矿业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公司与上述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亦不属于关联方。
目前,由于天驰矿业及相关公司所拥有的矿业权、资产尚需整合,进一步理顺产股权关系,存在不确定因素较多,亦难以及时展开审计评估等基础工作,不符合上市公司矿业公司投资收购的基本规范要求,公司同意放弃本次收购机会。
根据方大集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决定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的前提下,准备对上述矿业公司进行收购,并承诺在收购成功后,条件具备时将上述矿业公司股权或资产依法通过收购或其他方式以市场公允的价格注入公司。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