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18 股票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1-3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左延安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288736635股。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502089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以下议案:
1、关于合肥江淮汽车担保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签署汽车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股数502089806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申请2011年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股数502089806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续贷3亿元贷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502089806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黄艳律师、李仲英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淮汽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