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1-041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上海佰孚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于2011年11月17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名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提名赵淑文女士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该提案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11月28 日(周一)上午九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123 弄1 号一楼报告厅;
(三)会议投票方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丙贤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597,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5%。
公司现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现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167,594,670 | 99.998% | 3,000 | 0.002% | 0 | 0 | 是 |
2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67,597,67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鹏律师、梁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