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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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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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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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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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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表决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食品”)进行增资。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20号),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3,523,3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根据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圆全验字[2011]0007002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9,999,998.80元,扣除发行费用27,7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12,299,998.80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序号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商品鸡养殖建设项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53,920.00
    2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17,840.00
    3粪污处理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9,505.74

    上述情况已经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披露。现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向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增资17,840万元,实施商品鸡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主体介绍

    单位名称: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西郊司家庄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2,706.21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706.2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业务:养殖、加工优良种禽、种蛋及鸡肉制品,货物进出口。

    三、增资主体财务状况及增资资金来源

    民和食品财务状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度2011年1-9月
    总资产16,54217,258
    总负债11,38610,658
    净资产5,1566,600
    营业收入50,19445,379
    净利润1,6451,075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四、增资实施方式

    本次增资实施方式是以募集资金17,840万元对民和食品进行增资,将民和食品注册资本由2,706.21万元增加到20,500万元,其余46.21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五、增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鸡肉屠宰加工业务,增强民和食品资本实力和业务发展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其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为公司未来效益稳定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1年12月20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上午9时

    3、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5日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15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时间: 2011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高小涛

    3、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 真:0535-5855999

    4、邮政编码:265600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股份 股,占民和股份股本总额(151,023,316股)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表 决 项 目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投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