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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1-03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21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会议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3、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5、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21日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办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1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马明

    电 话:010-58688900;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3

    5、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决 议 案表决意向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2《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