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1-029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2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11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应参会人数9人,实际参会人数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所制订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再生资源等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分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拨公司)和上海金桥再生资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一般市场定价原则,在充分考虑了双方利益,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同意向上述公司续租分别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的T4地块二期临时用地和外高桥的韩城路仓库及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的T4 -1-1F和T4-1-2F厂房。
本次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万壹仟元整(2470.10万元)。
鉴于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再生资源公司是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或控制的子公司,又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国家股授权经营单位,持有本公司国家股407,011,040.70股,占总股本43.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租赁事宜系关联交易。
本决议关联董事:董事长张素心、副董事长潘建中、董事奚志忠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副董事长沈荣、董事张行、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参加表决,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1-029)。
独立董事关于与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再生资源等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再生资源等公司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再生资源等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因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和再生资源公司经营业务所需。
此项交易的价格是参照与同一区域非关联方近期已发生的市场公开交易价格的实例,遵循了一般市场定价原则,在充分考虑了双方利益,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经协商确认而作出。
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定价政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应属公允、合理,对公司其他股东无利益损害,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1-030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持有本公司43.82%股份的控股股东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全资或控制的子公司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分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拨公司),上海金桥再生资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 日前向公司提出续租分别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的T4地块二期20,000平方米临时用地、外高桥保税区内韩城路16,029.30平方米仓库及1,780平方米办公用房、金桥出口加工区内T4-1-1F和T4-1-2F厂房1,600平方米。
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2,470.10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3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认为,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和再生资源公司对公司上述厂房和仓库的租赁,其定价政策遵循了一般市场定价原则,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应属公允合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和再生资源公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一般市场定价原则,在充分考虑了双方利益,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 公司同意向上述公司续租分别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的T4地块二期临时用地和外高桥的韩城路仓库及位于金桥出口加工区内的T4 -1-1F和T4-1-2F厂房。
T4地块二期临时用地、T4 -1-1F和T4-1-2F厂房租期为一年;外高桥的韩城路仓库和办公用房租期为三年。
本次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万壹仟元整。
鉴于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再生资源公司是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或控制的子公司,又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国家股授权经营单位,持有本公司国家股407,011,040.70股,占总股本43.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租赁事宜系关联交易。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决议关联董事3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6人参加表决,一致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一: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8,42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张素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含侨汇房),投资兴办企业,保税,仓储,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的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2,024.68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071.96万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二: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7号
法定代表人:潘建中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货运代理(一、二类),货物包装,堆存(仓储)理货,汽车货物运输,打包托运,仓储,装卸服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有效期至2012年1月4日),寄递业务(信件及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汽车(含小轿车),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钢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有效期至2012年09月03日止),商务代理,企业登记代理,代理报关及报检业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及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549.25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53.27万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三: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分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韩城路189号1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赵进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汽车(不含轿车)为主的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分拨、分拣业务,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代理;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新金桥国际物流分拨有限公司的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66.82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63.92万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四:上海金桥再生资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828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潘建中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本市场内各类废旧物资(实行收购许可证管理的废旧物资除外)、环保产品、塑料制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以下范围限分支经营:经营废旧家电回收(凭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核定范围经营),汽车配件、办公用品的销售、日用品调剂(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7.18万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04万元人民币。
年初至本次预计关联交易(2,470.10万元)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已达到3,985.73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交易背景: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和再生资源公司经营业务所需。
2、交易金额: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万壹仟元整。
3、定价政策: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了一般市场定价原则。
四、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和再生资源公司对公司上述厂房和仓库的租赁,其定价政策遵循了一般市场定价和相关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无利益损害,应属公允合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丁以中、乔文骏、霍佳震、张 鸣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再生资源等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因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和再生资源公司经营业务所需。
此项交易的价格是参照与同一区域非关联方近期已发生的市场公开交易价格的实例,遵循了一般市场定价原则,在充分考虑了双方利益,同时对本公司其他股东无明显利益损害的前提下,经协商确认而作出。
本次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定价政策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应属公允、合理,对公司其他股东无利益损害,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39、900911 股票简称:浦东金桥、金桥B股 编号:临2011-031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主要内容:审议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议案;
1、对上述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关于与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再生资源等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与物流公司、分拨公司、再生资源等公司租赁构成关联交易,颜国平、王文博是由该集团委派的监事,故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表决;非关联方监事:虞冰、张琤、谷业琢参加了会议表决,一致同意。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