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1-039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12月14日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肖家守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绳)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地址:浦东崮山路65号312室,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出资245万元,占总股本的49%;佛山市南海区华东钢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钢绳)出资255万元,占总股本的51%。法定代表人:钟肇光,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加工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和销售等。
1、经2011年11月29日召开的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中绳49%的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以经评估确认净资产值为股权转让依据。后经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宇评报字[2011]第3077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791.86万元为定价依据,以388.0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本公司持有的上海中绳49%的股权(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至2011年11月30日,上海中绳总资产为2,468.26万元、净资产为779.13万元、净利润-72.11万元。
2、2011年12月13日,国贸公司与华东钢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经评估确认净资产值791.86万元为依据,以403.8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华东钢绳持有的上海中绳51%的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国贸公司持有上海中绳100%的股权。
(二)增资基本情况
国贸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上海中绳增加注册资本金9,500万元,将注册资本金由5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
上海中绳地处上海,交通便利,在华东地区拥有较多的客户资源。国贸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加强在华东地区的销售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董事会授权国贸公司经理层办理增资事项的相关事宜。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修订《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修订《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1-040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1-04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10:30;
(二)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26日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内容(具体内容于会议召开前5日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审议修订《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1年12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办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证券法律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芦永琴
电话:0952—3671799
传真:0952—3671799
邮编:75320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