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1临43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及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南昌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蒋国忠先生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370,806,75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94,151,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肖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151,37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罗小平律师与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1临44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及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23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11年12月29日上午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后,公司在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胡著平先生、独立董事闵辉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卢革胜先生、独立董事冯丽娟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蒋国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选举肖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选举肖文先生为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选举肖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