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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2011-6-30 | 2010-12-31 | 2009-12-31 | 2008-12-31 |
总资产(亿元) | 101.48 | 40.62 | 19.49 | 11.82 |
总负债(亿元) | 67.92 | 32.73 | 13.50 | 7.32 |
全部债务(亿元) | 42.47 | 25.29 | 6.28 | 5.24 |
流动比率 | 1.24 | 0.99 | 0.77 | 1.06 |
速动比率 | 1.23 | 0.98 | 0.56 | 0.77 |
资产负债率 | 66.93% | 80.59% | 69.27% | 61.95% |
债务资本比率(%) | 202.43 | 415.24 | 225.38 | 162.80 |
每股净资产(元) | 4.58 | 2.46 | 1.48 | 1.69 |
财务指标 | 2011年1-6月 | 2010年 | 2009年 | 2008年 |
营业毛利率(%) | 58.16 | 15.85 | 3.98 | 4.27 |
总资产报酬率(%) | 4.02 | 11.53 | 2.14 | 2.19 |
EBITDA(亿元) | 3.47 | 4.75 | 0.57 | 0.33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8 | 0.17 | 0.07 | 0.06 |
EBITDA利息倍数 | 2.64 | 4.40 | 3.00 | 0.24 |
利息保障倍数 | 2.20 | 3.19 | 3.14 | 1.57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7.0451 | 50.52 | 40.43 | 39.17 |
存货周转率(次) | 8.4796 | 19.25 | 9.61 | 7.30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 0.01 | 1.26 | 0.57 | 0.58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40 | 2.15 | 0.38 | 0.43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2、 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11-6-30 | 2010-12-31 | 2009-12-31 | 2008-12-31 |
流动比率 | 1.14 | 1.48 | 0.89 | 1.22 |
速动比率 | 1.14 | 1.48 | 0.88 | 0.94 |
资产负债率 | 51.25% | 58.53% | 64.73% | 64.05% |
每股净资产(元) | 4.96 | 3.68 | 1.41 | 1.29 |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项目 | 2011年1-6月 | 2010年 | 2009年 | 2008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2130 | 0.2503 | 0.4850 | 0.0411 | 0.0848 | 0.0194 | 0.0400 |
稀释 | 0.2130 | 0.2503 | 0.4850 | 0.0411 | 0.0848 | 0.0194 | 0.04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 平均 | 10.41% | 24.87% | 5.04% | 2.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0702 | 0.2414 | 0.4678 | 0.0134 | 0.0276 | 0.0083 | 0.0170 |
稀释 | 0.0702 | 0.2414 | 0.4678 | 0.0134 | 0.0276 | 0.0083 | 0.017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 3.43% | 23.98% | 1.93% | 1.28% |
1、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发生了变更,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股本为56,765.07万元。因此,为了保证历年数据的可比性,我们分别计算了以历年原始股本为基础的每股收益(调整前)和以2011年6月30日股本为基础的每股收益(调整后)。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第六节 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一、偿付风险
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和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二、偿债计划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1 年12月14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2 年至2016 年间每年的12月14日为本次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下同)。本次债券到期日为2016 年12月14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偿债资金来源
(一)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及充足的现金流
公司偿付本次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比较稳定。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88,481.92万元、218,775.59万元、279,479.48万元和52,872.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55.51万元、2,168.90万元、13,206.47万元和11,236.92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裕,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54.65万元、14,612.35万元、37,345.97万元和774.13万元。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稳定的现金流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情况说明公司现金流管理能力逐渐变好,从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看,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将保持稳健发展势头。稳健的财务状况和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保证了公司偿付债券本息的资金需求。
(二)发行人资源储备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及偿债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发行人通过2009年度、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控股荡荡岭公司、冯家坛公司、华瀛金泰源、孙义煤业、华瀛柏沟、华瀛集广6家煤矿及参股致富煤业,上述7家公司中,荡荡岭公司和冯家坛公司为在产矿,其余5家煤矿为技改矿,在未来几年陆续达产。上述7家公司全部达产后的收入及利润预测情况如下:
煤矿企业 | 持有比例 | 正常投产年销售收入(万元) | 正常投产年税后净利润(万元) | 销售净利率 |
荡荡岭公司 | 100% | 26,499 | 9,029 | 34.07% |
冯家坛公司 | 100% | 32,520 | 13,307 | 40.92% |
华瀛金泰源 | 90% | 49,500 | 17,174 | 34.69% |
孙义煤业 | 100% | 33,000 | 13,920 | 42.18% |
华瀛柏沟 | 51% | 35,400 | 16,943 | 47.86% |
华瀛集广 | 51% | 31,200 | 13,679 | 43.84% |
致富煤业 | 49% | 22,950 | 9,143 | 39.84% |
合计 | -- | 231,069 | 93,195 | 40.33% |
上表数据来源及测算依据:荡荡岭公司和冯家坛公司指标依据其2010年实际经营情况测算;华瀛金泰源测算依据为华瀛金泰源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晋煤办基发[2010]1078号)批准;孙义煤业测算依据为经纬资产评估出具的经纬评报字(2010)第206号《山西灵石昕益孙义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华瀛柏沟测算依据为经纬资产评估出具的经纬评报字(2010)第205号《山西灵石天聚柏沟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华瀛集广测算依据为经纬资产评估出具的经纬评报字(2010)第204号《山西灵石天聚集广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致富煤业测算依据为经纬资产评估出具的经纬评报字(2010)第207号《山西灵石昕益致富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华瀛金泰源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及孙义煤业、华瀛柏沟、华瀛集广、致富煤业四矿收购项目为永泰能源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泰能源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13号文核准。
上述煤矿的平均销售净利率达40.33%,盈利能力较强,主要是焦煤为煤炭中的稀缺资源,焦煤企业销售净利率普遍较高。经保荐机构核查,荡荡岭公司和冯家坛公司指标依据其2010年实际经营情况及产能利用情况确定,不存在高估的情况;华瀛金泰源、孙义煤业、华瀛柏沟、华瀛集广、致富煤业各矿均依照相关行业规范,根据谨慎性原则,按其煤质及周边煤矿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与荡荡岭公司和冯家坛公司指标较为接近,不存在高估的情况。
虽然发行人资本性支出项目较多,但随着收购煤矿在未来三年内陆续投产,投产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保证了发行人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1年11月9日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拟收购银源安苑100%股权、银源新生100%股权及亿华矿业70%股权。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顺利实施,公司将拥有山西、陕西和新疆三个煤炭生产基地,有望成为国内焦煤骨干煤炭采选和经营企业。发行人将直接或间接控股10家煤矿企业,全部达达产后产能将达到1,215万吨,其中,焦煤及其配煤保有储量增加至33,077万吨,焦煤及其配煤生产规模合计为615万吨/年;优质动力煤保有储量114,368万吨,生产规模为600万吨/年。同时参股1家生产规模为45万吨/年的煤矿企业,焦煤及其配煤保有储量3,481万吨。保有储量及产能的迅速扩张对未来永泰能源的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根据经纬资产评估对银源安苑、银源新生和亿华矿业出具的《采/探矿权评估报告》,其正常投产后每年可分别实现销售收入31,791.60万元、31,800.00万元和252,030.00万元,分别实现税后利润13,579.52万元、14,677.42万元和120,622.03万元。按照发行人直接和间接分别拥有银源安苑100%股权、银源新生100%股权和亿华矿业70%股权计算,归属发行人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2,692.36万元。
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结合发行人各煤矿达产后利润情况,2012年~2016年税后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偿还本息金额(万元) | 税后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
2012年 | 3,500.00 | 69,226.41 |
2013年 | 3,500.00 | 100,066.94 |
2014年 | 3,500.00 | 100,066.94 |
2015年 | 3,500.00 | 184,502.36 |
2016年 | 53,500.00 | 184,502.36 |
注:偿还本息金额以每年7%利息为假设前提;2012年税后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净利润数据以正源和信出具的鲁正信专字2011第0053号《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数据为依据,2013年~2016年税后归属于发行人母公司净利润数据以经纬资产评估对各煤矿出具的《采/探矿权评估报告》中盈利估算数据为依据。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前景良好,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有充分的保障。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流动资产变现
公司长期保持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505,419.50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501,828.19万元。未来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经营性现金流将持续增长,为公司稳定的偿债能力提供保障。
2、畅通的融资渠道为偿还本息提供支持
公司资信水平良好,与多家银行保持长期合作关系,融资渠道畅通,融资能力良好,也为偿还本期债务本息提供支持。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的授信总额度合计21.74亿元,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此外,作为上市公司,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运作规范,盈利能力强,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3、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债券担保人永泰控股为本次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承诺对本次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债券本金及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公司债券登记机构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1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通知担保人,启动相应担保程序,或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预计到期无法偿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金;订立可能对公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及其他重要合同;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超过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仲裁、诉讼;拟进行超过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债务重组;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债券被暂停转让交易;拟变更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之事项或申请破产;其他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发行人董事会承诺
根据公司于2011 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11 年9月6日召开的201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违约责任
公司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上浮30%。
当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公司和/或担保人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和/或担保人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永泰能源年报公告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永泰能源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永泰能源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永泰能源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永泰能源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永泰能源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永泰能源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上交所网站、公司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八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次债券由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金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太平湖东里14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
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苏州工业园区新鸿泰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5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2003年2月,苏州工业园区新鸿泰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新鸿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2006年3月17日,苏州工业园区新鸿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1月,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0,002万元。2008年8月,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8年9月,其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万元。2010年5月,其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2011年3月,其注册资本变更为154,000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永泰控股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经审计)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 目 | 2011年6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总资产(万元) | 1,269,325.74 | 645,024.87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156,774.22 | 106,156.28 |
资产负债率 | 69.17% | 75.70% |
流动比率 | 1.23 | 1.19 |
速动比率 | 1.17 | 1.11 |
项 目 | 2011年1~6月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60,456,63 | 322,645.05 |
利润总额 | 6,702.67 | 20,110.75 |
净利润 | 2,803.57 | 11,039.07 |
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8.61% |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 | -2.63% | 1.57% |
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占担保人永泰控股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永泰能源占永泰控股比例 | |
2011-6-30 | 2010-12-30 | |
总资产 | 79.94% | 62.97% |
所有者权益 | 85.73% | 74.26% |
2011年1-6月 | 2010年度 | |
营业收入 | 87.46% | 86.62% |
净利润 | 415.38% | 147.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4.92% | 1,042.61% |
永泰能源的主要财务指标占永泰控股的比例较大,说明永泰控股与永泰能源的关联度和依赖度较高。
(三)资信状况
永泰控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家专业化多产业的控股集团,形成了医药、房地产、工程建设、石油化工和项目投资等多个业务板块,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其整体授信额度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永泰控股在与银行和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到期的债务,并在各金融机构享有很好的信用等级。截至2011年6月30日,永泰控股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取得授信额度人民币57.8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57.80亿元,无授信额度余额。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及其占其净资产比例
截至2011年6月30日,永泰控股对外担保总额为27.19亿元,其中对关联方的担保金额为5.36亿元(除永泰能源及其子公司),对永泰能源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1.83亿元,无对其他非关联方的担保。
若本次债券按5亿元发行规模测算,则本次债券发行后,永泰控股对外担保总额为32.19亿元,占其净资产的比例为82.24%,其中对永泰能源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6.83亿元。
永泰控股已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绝大部分用于质押贷款,永泰控股的其他业务近年基本处于亏损状态,其收入主要依赖于发行人,且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占永泰控股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86.62%和87.46%,永泰控股对发行人的相关度和依赖度较高。
(五)偿债能力分析
1、永泰控股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截至 2011年6月30日,永泰控股合并报表总资产达到126.9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9.14亿元。最近一年及一期永泰控股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结构与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 目 | 2011年6月30日 | 201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万元) | 734,454.77 | 432,022.44 |
非流动资产(万元) | 534,870.97 | 213,002.42 |
总资产(万元) | 1,269,325.74 | 645,024.87 |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 | 57.86% | 66.98%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391,363.42 | 156,731.69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156,774.22 | 106,156.28 |
资产负债率 | 69.17% | 75.70% |
流动比率 | 1.23 | 1.19 |
速动比率 | 1.17 | 1.11 |
资产结构中,2011年上半年永泰控股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23和1.17,现金类资产占比较低,短期偿债能力一般。
永泰控股为公司本期拟发行的5亿元公司债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201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债券发行额度占永泰控股资产总额的3.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1.89%,考虑到发行人为永泰控股的合并报表子公司,该笔担保对永泰控股整体债务结构无影响。
2、永泰控股盈利能力分析
2010年度永泰控股实现营业收入322,645.05万元,净利润11,039.07万元;2011年1~6月,永泰控股实现营业收入60,456.63万元,净利润2,803.5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8.46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02%。永泰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盈利结构如下:
项 目 | 2011年1~6月 | 2010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60,456.63 | 322,645.05 |
营业利润(万元) | -782.73 | 20,106.48 |
利润总额(万元) | 6,702.67 | 20,110.75 |
目前永泰控股利润主要来自于子公司永泰能源,2011年上半年永泰控股净资产收益率1.02%,盈利能力偏低。201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803.57万元,盈利水平较低。
3、永泰控股融资能力分析
永泰控股和国内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固、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融资能力,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所需资金;截至2011年6月30日,永泰控股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取得授信额度人民币57.80亿元,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综合而言,永泰控股是国内一家综合类民营控股集团,具有较强的经营规模优势。永泰控股以产业为依托,形成了医药、房地产、工程建设、石油化工和项目投资等多个业务板块,对外投资的子公司产业布局合理,经营业绩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抵抗能力和稳健的盈利能力。
第九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第十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结合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发行人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担保事项均为发行人与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无对外担保事项,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情形。发行人为其子公司贷款和信托计划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共计435,250万元,详情如下:
被担保人 | 担保人 | 金额 (万元) | 担保银行/企业 | 担保期限 | 担保方式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20,000 |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4,500 | 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永泰控股、南京小营医药有限公司、王广西夫妇 | 54,250 |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银团) | 3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3,000 | 渤海银行太原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荡荡岭公司 | 永泰能源 | 4,000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3年 | 信用担保 |
冯家坛公司 | 永泰能源 | 1,000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3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5,000 | 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狮子山信用社 | 1 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4,00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1 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10,000 | 上海银行南京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20,000 |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亲贤北街支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5,000 | 中航荣欣投资有限公司 | 1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5,000 | 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2,500 | 浦发银行龙江支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25,000 |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永泰控股 | 50,000 |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年 | 信用担保 |
荡荡岭公司 | 永泰能源 | 5,000 |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10,000 |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 | 1年 | 南京永泰能源项下3000万存单质押、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华瀛山西、永泰控股 | 3,000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3,000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1,000 | 宁波银行南京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4,000 |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5,000 | 华夏银行南京大厂支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2,000 | 广发银行南京三元支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南京永泰能源 | 永泰能源 | 4,000 | 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台南路信用社 | 1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永泰控股 | 50,000 |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年 | 采矿权抵押、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5,000 | 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70,000 |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年 | 采矿权抵(质)押、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10,000 |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30,000 | 河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3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山西 | 永泰能源 | 5,000 |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荡荡岭公司 | 永泰能源、王广西 | 5,000 |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 | 1年 | 信用担保 |
冯家坛公司 | 永泰能源 | 3,000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3年 | 信用担保 |
华瀛金泰源 | 永泰能源 | 7,000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3年 | 信用担保 |
总计 | -- | 435,250 | -- | -- | -- |
二、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十二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余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 号世奥国际中心A座1208室
联系电话: 010-84351359
传 真: 010-84351559
联 系 人: 王军、李军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电话: 021-68763595 010-66581705
传 真: 021-68762320 010-66581721
联 系 人: 张宜霖、张煜、钟铁锋、王成、杨肖璇、高宏宇、刘燡
三、分销商
(一)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办公楼23层
联系电话: 010-51789202、010-51789205、010-51789208
传 真: 010-51789206
联 系 人: 金怡、陆继朴、刘岩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联系电话: 010-60833625、010-60833633
传 真: 010-60833658
联 系 人: 杨霞、石珊
四、发行人律师
公司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吴明德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
联系电话: 021-61059000
传 真: 021-61059100
联 系 人: 丁启伟、谢静
五、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王效治
住 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号楼14层
联系电话: 0531-81666219
传 真: 0531-81666207
联 系 人: 王晓楠、单英明、迟斐斐
六、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 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电话: 022-58356916
传 真: 022-58356989
联 系 人: 刘洪涛、张连娜
七、担保人
公司名称: 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余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太平湖东里14号
联系电话: 010-84351379
传 真: 010-84351649
联 系 人: 赵前亮
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电话: 021-68763595 010-66581705
传 真: 021-68762320 010-66581721
联 系 人: 张宜霖、张煜、钟铁锋、王成、杨肖璇、高宏宇、刘燡
九、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名 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7813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 经 理: 王迪彬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 021-38874800
传 真: 021-5875418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可至发行人、保荐人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发行人网站(www.tffzgroup.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的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1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二)关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发行保荐书;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四)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
(五)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担保函》、补充《担保函》;
(六)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补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补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1854号”核准文件;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