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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2-001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123号)有关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认定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无线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紫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在有效期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的优惠。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