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2-0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1月11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成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更有效地对本公司发起的参股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投资”)及公司后续基金项目进行资产管理,促进盛屯投资所投资项目的良性经营发展,为盛屯投资全体投资者创造可观的收益。本公司拟与北京东旭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旭阳”)合资成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20万元,占52%股份;北京东旭阳出资480万元,占48%股份。拟成立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核准为准。
本公司将根据最新情况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薪酬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艳女士年薪为人民币32万元(含税)。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2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控股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东旭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旭阳”)约定设立合资公司 (名称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2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北京东旭阳以自有资金出资48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8% 。
2、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合作方介绍
企业名称:北京东旭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巍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2、出资方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2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北京东旭阳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8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8%。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主要对本公司发起的参股公司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投资”) 及公司后续基金项目进行资产管理,促进盛屯投资所投资项目的良性经营发展,为盛屯投资全体投资者创造可观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成立公司为管理型公司,主要存在的风险为人才流失的风险,管理项目经营不善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人才储备,优化管理结构,推行激励措施以规避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盛屯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2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2-0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告知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25日起连续停牌30日,自2011年12月25日起继续停牌两周,自2012年1月8日起继续停牌两周。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正在对方案资料进行完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还在进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2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秘书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秘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次薪酬方案没有异议。
独立董事:张健 __________、何少平__________、白劭翔__________
201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