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接受壹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的
提示性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接受壹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的
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壹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的公告》,暂停了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60111)壹佰万元以上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
现根据《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提示如下:
自2010年11月11日起,暂停接受对本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下同)和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购及转入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本公司将根据单笔申购及转入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确认,对于单笔申请导致累计金额大于100万元的申购及转入申请,本公司将确认为失败,并按此原则继续确认,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前述要求。
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有另行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260116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2月2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2年1月19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2年1月19日 |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000份(含),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无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2年1月10日起,基金管理人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业务此次仅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办理。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目前本公司已在直销机构开通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和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1年1月19日起,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可实现与上述基金的相互转换。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应仔细阅读2011年1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