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海建 公告编号:临2012-008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月21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如下决议:
《关于子公司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与海南海岛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第一物流仓储区租赁解除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7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子公司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与海南海岛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南第一物流中心现代物流仓储配送区整体租赁合同>的议案》,相关内容披露于2011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日前海南海岛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岛农业”) 因后续招商工作与其原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无法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承租、履约,经与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物流”)协商,双方拟签订《第一物流仓储区租赁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乙方: 海南海岛绿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于2011年7月26日签订的《海南第一物流中心现代物流仓储配送区整体租赁合同》,甲方将位于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站出口的海南第一物流中心现代物流仓储配送区出租给乙方作家电、服装、鞋帽、农副产品等相关货物的仓储用途。
2、因乙方后续招商工作与其原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无法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承租,经双方协商后,同意解除原租赁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
3、自租赁资产交付之日2011年9月1日至合同解除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及需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于合同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4、乙方需将承租区内的物业恢复原状后交付甲方。
5、本协议自获得甲方母公司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因本公司和海岛农业同属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海岛农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爱国先生、李同双先生、曾标志先生、吴恕先生、张佩华先生、田淼先生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海建 公告编号:临2012-009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价格2012 年2月2日、2月3日、2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除海航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2012年1月10日刊登的临2012-003号公告)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运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对基本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本公司2011年度预计亏损8000万元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2012年1月31日刊登的临2012-007号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